為幫助考生更好地復習2014年注冊電氣工程師考試,小編整理了電氣工程師考試輔導資料供大家參考復習,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實行峰谷分時電價
1.措施的相關介紹
在電力體制改革中,要加速推進電力市場的建設,就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根據市場上的電力供需情況,通過價格杠桿,實時有效地優化資源配置,調節電力供需平衡。
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就是一種利用價格杠桿,有效地調節電力供需平衡的宏觀調控措施。供電公司根據電網的負荷特性確定峰谷時段,根據不同時段確定不同的銷售電價,在負荷高峰時段實施高電價、在負荷低谷時段實施低電價,緩解高峰期的用電緊張狀況,挖掘低谷期的用電需求,以達到削峰填谷的目的。此外,它還能提高負荷率,并基本不改變社會總電量需求,不會制約企業的生產發展或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是主要通過經濟激勵而非行政手段達到其效果的。所以,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是一種有效的需求側管理措施,符合現今電力行業市場化的發展要求。
在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的措施中,合理地劃分峰谷時段、制定相應的分時電價,對于有效地發揮其調節電力需求的作用是相當重要的。劃分峰谷時段有不同的方法:一是先對主要負荷進行分類,針對不同類型負荷的持續曲線定性地給出高峰時段所在的位置,然后確定負荷曲線上各點分別處于峰時段和谷時段的可能性,以進一步確定峰谷平各個時段在1天24小時內的位置和長度;二是以不同時段的電能成本為劃分峰谷時段的主要依據,根據電能成本在負荷曲線上的突變特征劃分峰谷時段,并得到相應的峰谷電能成本比,在此基礎上得到相應地反映峰谷時段供電成本的峰谷電價。總之,無論使用何種劃分依據和定價方法,供電公司都要根據不同時期、不同類型負荷的持續曲線制定相應的峰谷分時電價措施,并結合電能成本、季節變化等因素及時地調整分時電價,激勵電力用戶自覺錯峰避峰,引導用戶科學合理用電。
2.措施的實施效果
在我國,江蘇、浙江、上海等地都較早地實行了峰谷分時電價措施,隨后其他一些省市也逐步推行了這項措施。在實行初期,價差偏小,激勵作用有限,此后,各省市都根據各自情況,逐步拉大了峰谷價差。以上海市為例,該市于1993年開始試行峰谷分時電價。目前,對需量在0.1MW以上用戶實行的是兩部制三段式峰谷分時電價,對需量在0.1MW以下的工業、非工經營性用戶實行的是單一制兩段式峰谷分時電價,而需量在0.1MW以下的非工非經營性用戶仍實行單一制不分時電價。其中,對需量在0.1MW以上的工商業大用戶,自1999年11月起,峰谷價比為3:1,至2002年7月,在平時段電價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峰谷價比拉大為3.5:1,這一調整對提升系統負荷率起到了積極的影響。2002年7-12月以及2003年1、4、5、6月,典型日系統負荷率比峰谷價比較小的前1年同期有1-2%的提高,明顯改善了上海電網的系統負荷率。由此可見,適度拉大峰谷價差能更好地調節系統負荷,使電力供需平衡。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2014年電氣工程師考試時間 電氣工程師培訓 電氣工程師考試試題
(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