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的領導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下簡稱為部鑒定中心)負責國家職業資格電子商務師全國統一培訓鑒定試點工作的組織管理。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為省級鑒定中心)在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地區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質量督導。
(3)部鑒定中心設立國家職業資格電子商務師全國統一培訓鑒定工作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為工作委員會),負責試點工作的專業指導與技術支持。
(4)部鑒定中心組建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專家委員會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為專家委員會),負責試點工作的業務支持與質量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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