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2011年的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有所幫助!
第五節 出口商證明
1、 由出口人(受益人)出具的、證實某事項的單據,可以是寄單證明、可以是寄樣證明、可以是環保、人權證明等等。
2、 單據制作:
(1) 抬頭最好寫成“TO WHOM IT MAY CONCERN”;
(2) 證明語句照抄信用證或者合同;
(3) 必須簽署
3、 借記通知:出口人出具給進口商,讓其匯款至指定賬號用。
4、 貸記通知:出口人出具給中間經紀人,通知其匯款情況用。
第六節 海關發票
1、 根據進口國海關規定,由出口商按其規定格式填制的發票。目前很少使用,只有加拿大海關在用。
2、 作用:
(1) 進口國海關憑以估計征稅的憑證;
(2) 進口國海關審定原產國、征收差別關稅或決定是否征收反傾銷稅的依據;
(3) 進口國海關編制海關統計的原始資料。
3、 制作:
(1) 出口商填制時不能填錯格式。
(2) 以本幣表示的出口國內生產價格必須低于出口價格;
(3) 證明語句寫畢,則必須由填單人手簽,不能蓋公司印章。
第七節 領事發票
1、 出口商簽署、由進口國駐出口國領事簽字的商業發票。
2、 作用:
(1) 進口國海關收稅依據;
(2) 證明出口商品數量、價格的真實性;
(3) 增加領事館收入。
3、 實際工作:在對外報價中必須將這筆費用考慮進去,辦理單據時以免造成交單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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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