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暫時性差異的示例(按交易或事項性質和產生影響列示)
交易或事項性質 |
應稅暫時性差異事項示例 (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
對利潤表的影響 |
1、 按權責發生制計入會計利潤,按稅法規定以收付實現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交易或事項。如:成本法、權益法下的被投資單位分回利潤。 2、 會計折舊小于稅法折舊的折舊方法。在我國,稅法不允許有差異,即只有在賬面上反映的折舊才允許提扣,因此,該情況很少存在。 3、 會計將研發費用全部資本化,并按期分攤計入利潤表,在確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部扣除。在我國,除非企業賬上反映為費用,否則不允許。 4、 預付費用在會計上分期攤銷,但稅法允許一次性記入成本費用。 |
1、 所有其它收益按權責發生制在資產負債表中進行遞延,但按稅法規定需在發生當期并入應納稅所得額的交易或事項。如房地產開發企業按預收房款預征的所得稅項目。 2、 資產負責表日累計會計折舊大于累計稅法折舊額。 3、 研發費用或開辦費在會計上記入當期費用,但根據稅法規定應分期攤銷。 4、 遞延支付的各類應付費用,在會計上于發生當期確認為費用和負債,但稅法規定直到支付時才抵扣。如職工退休金等。 5、 企業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等計提減值準備,稅法不允許抵扣。 |
對資產負責表的影響 |
1、 稅法規定不能提折舊且在處置時按全部收益征稅的資產。如接收捐贈資產未取得入賬賃據。 2、 企業以折價發行債券,按發行期內攤銷利息及折價額差額。企業以扣除利息后取得貸款額,將已扣利息直接記入損益。 3、 其它金融負債,以低于到期應付金額計量,差額部分已直接記入當期損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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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調整和按公允價值確認與計量 |
1、 企業對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生物資產等按超過賬面價值的公允價值計量,稅法不調整。 2、 企業對資產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價高于原賬面價值進行調整,稅法不調整。 |
1、企業對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以低于賬面價值的公允價值計價,稅法不允許扣減應納稅所得額。 |
企業合并和合并報表 |
1、 企業合并時,合并資產按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調整,但在計稅時不作相應的調整。 2、 商譽賬面價值減少額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進不能抵扣,且商譽的賬面價值在處置該企業時也不能抵扣。 3、 合并企業內部交易產生的未實現損失,作為存貨、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方式予以消除。 4、 被投資單位的未分配利潤合并計入合并利潤中,但在分配中,如果投資單位稅率高于被投資單位,應補繳所得稅。 5、 由于匯率變動對境外投資單位的權益影響和由于外幣折算差異影響。 |
1、 企業合并時,合并負債按公允價值確認,但有關費用不能在當期扣稅。 2、 集團內部交易產生的未實現利潤,從存貨、固定資產等資產的賬面價值中抵消,但納稅時不作調整。 3、 于匯率變動對境外投資單位的權益影響和由于外幣折算差異影響。 4、 |
資產或負債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永久性差異) |
1、 應計費用在確定企業本期或以前期間的當期所得稅負債時予以抵扣,如計稅工資以內的工資費用。 2、 企業取得無息借款。 3、 應計費用不能在計稅時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如各類行政罰款等。 4、 取得收益不需征稅,如國債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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