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計實務應試精解》目 錄
第一部分 高會05 大綱第一章資產計價與減值逐點透視
第二部分 高會05 大綱第二章收入逐點透視
第三部分 高會05 大綱第三章或有事項逐點透視
第四部分 高會05 大綱第四章外幣折算逐點透視
第五部分 高會05 大綱第五章財務會計報告逐點透視
第六部分 高會05 大綱第六章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逐點透視
第一部分
高會05 大綱第一章資產計價與減值逐點透視
企業取得的各項資產,應當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準確地進行計價,合理地確定其入賬價值。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合理地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不得計提秘密準備。本章中所指的賬面價值是指某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后的凈額。
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入賬—— 如:短期投資=買價+相關稅費
資產計價—— 歷史成本與孰低原則 一般不得自行調賬(有法規規定可調賬)—— 如:期末按孰低原則計價
減值——應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如: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符合定義——如:能控制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
+資產確認 經濟利益很可能(≥50%)流入——如:已毀損存貨應不確認
(須同時滿足) 符合確認條件 自創商譽不能確認為資產
經濟利益能可*計量——如: 形成人才的知識支出不能確認為資產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工程可暫估入賬
定期or 至少年末
資產減值準備計提 計提數應合理
不得計提秘密準備(秘密準備∈重大會計差錯)
注意——不得稅前扣除(0.5%壞賬準備除外)——應納稅調整
科目余額
賬面余額 未扣除備抵科目
如:“短期投資”科目
概念比較 已扣除備抵科目
賬面價值 =“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