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國庫集中收付,是指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將所有財政性資金都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和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的一項國庫管理制度。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往財政性資金主要通過征收機關和預算單位設立多重賬戶分散進行繳庫和撥付的方式,有利于財政性資金按規定程序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內規范運作,有利于收入繳庫和支出撥付過程的有效監管,有利于預算單位用款及時和便利,解決了財政性資金截留、擠占、挪用等問題。
(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
1.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構成
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由下列銀行賬戶構成:
(1)財政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的國庫單一賬戶(簡稱國庫單一賬戶);
(2)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零余額賬戶(簡稱財政部門零余額賬戶);
(3)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為預算單位開設的零余額賬戶(簡稱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4)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簡稱預算外資金專戶);
(5)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財政部批準為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的特殊專戶(簡稱特設專戶)。
財政部門是持有和管理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職能部門,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設立、變更或撤銷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各類銀行賬戶。中國人民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國庫單一賬戶和代理銀行的管理監督。這里所指的代理銀行,是指由財政部門確定的、具體辦理財政性資金支付業務的商業銀行。
2.財政性資金銀行賬戶的設立
預算單位使用財政資金,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財政部門提出設立零余額賬戶、特設專戶等銀行賬戶的申請,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書面通知代理銀行,為預算單位開設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但需要開設特設專戶的預算單位,需經財政部審核并報國務院批準或經國務院授權財政部批準后,由財政部在代理銀行為預算單位開設。一個基層預算單位開設一個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預算單位包括使用財政性資金的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預算單位原則上分為一級預算單位、二級預算單位和基層預算單位。向財政部直接申請支付的預算單位為一級預算單位;向一級預算單位申請支付并有下屬單位的預算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只有本單位開支,無下屬單位的預算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
3.各賬戶的功能
(1)國庫單一賬戶
國庫單一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反映財政預算資金和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代理銀行應當按日將支付的財政預算內資金和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清算。國庫單一賬戶在財政總預算會計中使用,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會計中不設置該賬戶。
(三)支出撥付程序
1.支出類型
按照國庫管理辦法的規定,財政支出總體上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根據支付管理需要,具體分為:工資支出,即預算單位的工資性支出;購買支出,即預算單位除工資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購買服務、貨物、工程項目等支出;零星支出,即預算單位購買支出中的日常小額部分,除《政府采購品目分類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雖列入《政府采購品目分類表》所列品目,但未達到規定數額的支出;轉移支出,即撥付給預算單位或下級財政部門,未指明具體用途的支出,包括撥付企業補貼和未指明具體用途的資金、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轉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
財政性資金的支付方式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其中,財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財政部門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勞務的供應商等,下同)或用款單位(即具體申請和使用財政性資金的預算單位,下同)賬戶;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授權,自行向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在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單位的用款額度內,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3.支付程序
(1)財政直接支付程序
預算單位實行財政直接支付的財政性資金包括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和服務采購支出。財政直接支付的申請由一級預算單位匯總,填寫“財政直接支付匯總申請書”,報財政部門國庫支付執行機構。
財政部門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審核一級預算單位提出的支付申請無誤后,開具“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和“財政直接支付憑證”,經財政部門國庫管理機構加蓋印章簽發后,分別送中國人民銀行和代理銀行。代理銀行根據“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及時將資金直接支付給收款人或用款單位。代理銀行依據財政部門國庫支付執行機構的支付指令,將當日實際支付的資金,按一級預算單位分預算科目匯總,附實際支付清單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資金清算。代理銀行根據“財政直接支付憑證”辦理支出后,開具“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發一級預算單位和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作為一級預算單位和基層預算單位收到或付出款項的憑證。一級預算單位有所屬二級或多級預算單位的,由一級預算單位負責向二級或多級預算單位提供收到和付出款項的憑證。預算單位根據收到的支付憑證做好相應會計核算。
(2)財政授權支付程序
財政授權支付程序適用于未納入工資支出,工程采購支出,物品、服務采購支出管理的購買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單件物品或單項服務購買額不足l0萬元人民幣的購買支出;年度財政投資不足50萬元人民幣的工程采購支出;特別緊急的支出和經財政部門批準的其他支出。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