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⑦以外匯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結算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
⑧稅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2)銷售量的確認
實行從量定額征稅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是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實際銷售數量。
(3)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
實行從量定額與從價定率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x單位稅額+銷售額(或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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