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3/20 18:00:00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
案例1]
資料:萬民公司是一家國有大型企業。2002 年12月,公司總經理針對公司效益下滑、面臨虧損的情況,電話請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長。董事長指示把財務會計報告做得漂亮一些,總經理把這項工作交給公司總會計師,要求按董事長意見辦。 總會計師按公司領導意圖,對當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了技術處理,虛擬了若干筆無交易的銷售收入,從而使公司報表由虧變盈。經誠信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后,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外報出。
2003年4月,在《
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中,當地財政部門發現該公司存在重大會計作假行為,依據《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擬對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等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并分別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萬民公司相關人員接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均要求舉行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有關當事人作了如下陳述:
公司董事長稱:“我前一段時間出差在外,對公司情況不太了解,雖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但只是履行會計手續,我不能負任何責任。具體情況可由公司總經理予以說明。”
公司總經理稱:“我是搞技術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產經營,對會計我是門外漢,我雖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并蓋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這樣做的,我不應承擔責任。有關財務會計報告情況應由公司總會計師解釋。”
公司總會計師稱:“公司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是經過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他們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應對本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
要求:
根據我國會計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分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在聽證會上的陳述是否正確,并分別說明理由。
分析與提示:
1.在分析董事長的陳述是否符合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時,應緊扣《會計法》對單位負責人會計責任的規定,并強調指出,這一規定不因單位負責人當時是否在場而改變,更何況該公司的會計造假行為實際上是由董事長授意指使的。
2.在分析總經理的陳述是否符合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時,應指出總經理和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一樣,都是財務會計報告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能以不懂會計專業相推脫。事實上,該公司總經理也參與了會計造假。
3.在分析總會計師的陳述是否符合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規定時,應重點分析會計責任與審計責任的關系,強調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是公司應承擔的會計責任;同時也應指出,會計師事務所也應當承擔相應的審計責任。
[案例2]
資料:a公司為生產電冰箱的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發生以下情況:
(1) a公司向某商場銷售了200臺電冰箱;為了保證及時供貨,雙方商定由a公司使用自有的車輛運送電冰箱至商場,a公司除收取電冰箱款30萬元以外,另收取了運輸費9萬元。a公司會計部在納稅申報時,將電冰箱銷售額作為計算增值稅的銷售額,將收取的運輸費作為計算營業稅的營業額,分別計算報稅。
(2)a公司決定向邊遠地區農村義務教育事業捐款,在討論捐款方式時,有人
認為應當將捐款直接送到農柑中小學學生手中,有人認為還是通過教育主管部門捐贈比較合適。鑒于分歧較大,a公司決定由會計部擬訂有利于公司的捐贈方案。
要求:
1.分析、判斷a公司將電冰箱銷售款和運輸費分別申報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做法,是否符合稅法有關規定,并簡要說明理由。
2.從企業所得稅有關規定的角度分析、判斷哪一種意見更有利于企業,并簡要說明理由。
分析與提示:
1.對問題(1),應當考慮這項經濟業務屬于混合銷售行為。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屬于混合銷售行為。由于運輸費屬于直接為銷售貨物提供的,視同銷售貨物,應當合并魘趙鮒鄧啊?
2.對問題(2),應當結合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的有關規定予以分析。根據稅法規定,企業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而企業直接向農村中小學:學生的捐贈,不得扣除。顯然,通過教育主管部門實施捐贈對,企業比較有利。
[案例3]
王學民是一家公司的承包經營負責人,在承包經營2年期結束之后,他請了當地一家會計師事務會對其經營期內的財務報表進行了審計。該會計師事務所經過審計,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即認為該公司在承包經營期內的財務報表已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不久,檢察機關接到舉報,有人反映王學民在承包經營期內,勾結財務經理與出納,暗自收受回扣,侵吞國家財產。為此,檢察機關傳詢了王學民。王學民到了檢察機關后,手持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振振有詞地說:“會計師事務所已出具了審計報告,證明我沒有經濟問題。如果不信,你們可以去問注冊會計師。”
請問:
a.王學民的話是否有道理,如果有錯,錯在哪里?
b.如果你是那家會計師事務所的負責人,你將如何回答這一問題?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
責編:wangfang 評論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