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
一、會計政策變更
(1)會計處理原則
①國家發布相關的會計處理辦法,則按照國家發布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否則,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
②由于經濟環境、客觀情況的改變而變更會計政策,以便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則應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
③在以下情況下應采用未來適用法進行會計處理:
A.應用追溯調整法或追溯重述法的影響數不能確定;
B.應用追溯調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對管理層在該期當時的意圖做出假定;
C.應用追溯調整法或追溯重述法要求對有關金額進行重大估計,并且不可能將提供有關交易發生時存在狀況的證據和該期間財務報表批準報出時能夠取得的信息這兩類信息與其他信息客觀地加以區分。
(2)會計分錄舉例
例1:甲公司2001年1月1日對乙公司投資,占乙公司表決權資本的40%,并具有重大影響。按照2001年的會計制度規定,按成本法核算該項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為1200000元。乙公司2001年、2002年和2003年實現凈利潤分別為200000元、100000元和150000元。甲公司2003年和2003年分回現金股利分別為36000元和44000元。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所得稅率均為33%,甲公司所得稅按應付稅款法核算。按稅法規定,企業對其他單位投資分得的利潤或股利以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股利時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甲公司分別按凈利潤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
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從2004年起如果投資企業占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20%及以上,并具有重大影響,均應采用權益法核算,并要求對這項會計政策的變更按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處理。因此,甲公司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A.計算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后的累積影響數:
年度 |
權益法 |
成本法 |
稅前差異 |
所得稅影響 |
稅后差異 | |
2001 |
80000 |
0 |
80000 |
0 |
80000 | |
2002 |
40000 |
36000 |
4000 |
0 |
4000 | |
2003 |
60000 |
44000 |
16000 |
0 |
16000 | |
小計 |
180000 |
80000 |
100000 |
0 |
100000 | |
甲公司在2001年、2002年和2003年三年間按成本法和按權益法核算對乙公司的投資收益及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稅前差異為100000元;甲公司與乙公司的所得稅率相同,乙公司派發的現金股利已經交納企業所得稅,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派發的現金股利后不需要補納所得稅,按權益法核算與按成本法核算的所得稅影響為零,稅后差異也為100000元。即甲公司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的累積影響數為100000元。
B.帳務處理
①調整會計政策變更累積影響數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損益調整) 100000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00
②調整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5000(100000×15%)
貸:盈余公積 15000
C.報表調整
甲公司在編制2004年度的會計報表時,應調整資產負債表的年初數;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的上年數也應作相應調整。
下表列示資產負債表年初數欄的數字調整前后和利潤及利潤分配表上年數欄調整前后的有關資料。2004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的期末數欄和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的本年累計數欄中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應按調整后的數字為基礎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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