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高級財務會計筆記完全版2

發表時間:2014/4/6 14:36:00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關注公眾號
高級財務會計筆記完全版2
第二章:所得稅會計 第一節   所得稅會計概述

【基本內容】  一、 所得稅會計的概念

  應納稅金額:指根據稅法規定,將增加未來應稅利潤的金額,包括應納稅的收入、利得及不得列為扣除項目的費用和損失。
  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指根據稅法規定,將減少未來應稅利潤的項目金額,包括可作為應稅利潤扣除項目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以及免稅收入。簡稱扣除金額。
  計稅基礎:指根據稅法規定所確認的資產或負債的金額。
  暫時性差異:指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與其列示在財務報表上的帳面價值的差異,該差異在以后年度當財務報表上列示的資產收回時,或者列示的負債償還時,會產生應納稅金額或扣除金額。
  遞延所得稅影響數:指根據稅法規定所衡量的暫時性差異、彌補虧損及所得稅抵減等對未來所得稅的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指可扣除暫時性差異、彌補虧損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負債:指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在本期的變動數。
  本期所得稅利益:指本期因彌補虧損及所得稅遞延而減少的應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本期所得稅費用:指本期根據應稅利潤所計算的應納稅額。
  所得稅分攤:指將所得稅費用(或所得稅節省)與引起該所得稅的收入(或節省所得稅的費用)相配比的一種會計程序。所得稅分攤可分為跨期分攤及期內分攤兩種。
  所得稅跨期分攤:指將暫時性差異、彌補虧損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的所得稅影響數分別確認為負債或資產,并將此所得稅影響數遞延到以后期間分別確認為所得稅利益或費用。
  所得稅期內分攤:指將一定期間的所得稅費用在同一期間的重要損益構成項目及前期損益調整項目之間加以分攤的程序。
   2、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 
   財務會計和稅法遵循不同的原則,服務于不同的目的,體現著不同的經濟關系。財務會計要遵循一般會計原則,符合會計的有關概念以及會計準則對實務的要求;其目的是為了全面、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以及資金變動情況,為會計報表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財務信息,為投資者、債權人、企業管理者進行決策提供可*的依據。稅法是以征稅為目的,根據經濟合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依據有關稅法,確定一定時期內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并據以征稅。
  財務會計和稅法的根本差別在于確認收入實現和費用支出的時間,以及費用支出的范圍和標準不同。由于財務會計是按照一般公認的會計準則核算收入、費用、利潤、資產和負債;稅法是按照國家制定的法律規定確認收入、費用、利潤、資產和負債,因此,按照財務會計方法計算的會計收益與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稅收益之間結果不一定相同。
  3、所得稅會計的概念:
  一般說來,所得稅會計是指研究處理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所得稅會計是以會計為工具,以稅法和會計原則為理論和方法體系,將應稅所得和會計所得通過帳簿加以科學核算和協調的會計程序和方法。 所謂會計收益,是指按照會計準則計算出來的稅前會計利潤; 而應稅收益,則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來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所得稅會計的產生和發展
  概括起來,所得稅會計的產生和發展大致經歷了3個主要發展階段。
  (一)所得稅會計與財務會計合二為一的共同發展時期。稅法和會計走過了一段相互承認、相互修正,共同發展,會計所得和納稅所得彼此一致的發展時期。在此期間,稅法借鑒于會計的可行方法和合理的思想內容,促進了自身的發展。同時,稅法的改進也加速了優良的會計實務的推廣和使用,從而導致了對會計程序和概念的修正與發展。
  (二)所得稅會計和財務會計逐步分離時期(稅法與會計的差異)
  稅法和會計兩者密切聯系,但由于各自的服務宗旨,工作目標和研究對象的差異,最終導致了二者停止相互仿效的不適用的方法,朝著各自的學科方向發展。
  二者最主要的差異是
   1.目標不同。
  所得稅會計依據公平稅負,方便經營的要求,根據國家政治權力的需要確立納稅所得范疇,對可供選擇的會計方法必須有所約束和控制,在所計算的企業利潤中超過稅法扣減成本、費用范圍規定的支出要依法納稅。而財務會計按照會計的收入和成本的實現原則,配比原則,客觀性原則和資產所有者的要求,著重反映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經營績效,反映某一時期收支相抵后的利潤總額。因而二者在確認會計收益上存在差異。
第二章:所得稅會計 第一節   所得稅會計概述

【基本內容】  一、 所得稅會計的概念

  應納稅金額:指根據稅法規定,將增加未來應稅利潤的金額,包括應納稅的收入、利得及不得列為扣除項目的費用和損失。  準予扣除項目金額:指根據稅法規定,將減少未來應稅利潤的項目金額,包括可作為應稅利潤扣除項目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以及免稅收入。簡稱扣除金額。  計稅基礎:指根據稅法規定所確認的資產或負債的金額。  暫時性差異:指資產或負債的計稅基礎與其列示在財務報表上的帳面價值的差異,該差異在以后年度當財務報表上列示的資產收回時,或者列示的負債償還時,會產生應納稅金額或扣除金額。  遞延所得稅影響數:指根據稅法規定所衡量的暫時性差異、彌補虧損及所得稅抵減等對未來所得稅的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指可扣除暫時性差異、彌補虧損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負債:指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在本期的變動數。  本期所得稅利益:指本期因彌補虧損及所得稅遞延而減少的應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本期所得稅費用:指本期根據應稅利潤所計算的應納稅額。  所得稅分攤:指將所得稅費用(或所得稅節省)與引起該所得稅的收入(或節省所得稅的費用)相配比的一種會計程序。所得稅分攤可分為跨期分攤及期內分攤兩種。  所得稅跨期分攤:指將暫時性差異、彌補虧損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的所得稅影響數分別確認為負債或資產,并將此所得稅影響數遞延到以后期間分別確認為所得稅利益或費用。  所得稅期內分攤:指將一定期間的所得稅費用在同一期間的重要損益構成項目及前期損益調整項目之間加以分攤的程序。   2、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    財務會計和稅法遵循不同的原則,服務于不同的目的,體現著不同的經濟關系。財務會計要遵循一般會計原則,符合會計的有關概念以及會計準則對實務的要求;其目的是為了全面、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以及資金變動情況,為會計報表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財務信息,為投資者、債權人、企業管理者進行決策提供可*的依據。稅法是以征稅為目的,根據經濟合理、公平稅負、促進競爭的原則,依據有關稅法,確定一定時期內納稅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并據以征稅。  財務會計和稅法的根本差別在于確認收入實現和費用支出的時間,以及費用支出的范圍和標準不同。由于財務會計是按照一般公認的會計準則核算收入、費用、利潤、資產和負債;稅法是按照國家制定的法律規定確認收入、費用、利潤、資產和負債,因此,按照財務會計方法計算的會計收益與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稅收益之間結果不一定相同。  3、所得稅會計的概念:  一般說來,所得稅會計是指研究處理會計收益與應稅收益差異的會計理論和方法。所得稅會計是以會計為工具,以稅法和會計原則為理論和方法體系,將應稅所得和會計所得通過帳簿加以科學核算和協調的會計程序和方法。 所謂會計收益,是指按照會計準則計算出來的稅前會計利潤; 而應稅收益,則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來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所得稅會計的產生和發展    概括起來,所得稅會計的產生和發展大致經歷了3個主要發展階段。  (一)所得稅會計與財務會計合二為一的共同發展時期。稅法和會計走過了一段相互承認、相互修正,共同發展,會計所得和納稅所得彼此一致的發展時期。在此期間,稅法借鑒于會計的可行方法和合理的思想內容,促進了自身的發展。同時,稅法的改進也加速了優良的會計實務的推廣和使用,從而導致了對會計程序和概念的修正與發展。  (二)所得稅會計和財務會計逐步分離時期(稅法與會計的差異)   稅法和會計兩者密切聯系,但由于各自的服務宗旨,工作目標和研究對象的差異,最終導致了二者停止相互仿效的不適用的方法,朝著各自的學科方向發展。  二者最主要的差異是:   1.目標不同。  所得稅會計依據公平稅負,方便經營的要求,根據國家政治權力的需要確立納稅所得范疇,對可供選擇的會計方法必須有所約束和控制,在所計算的企業利潤中超過稅法扣減成本、費用范圍規定的支出要依法納稅。而財務會計按照會計的收入和成本的實現原則,配比原則,客觀性原則和資產所有者的要求,著重反映企業的獲利能力和經營績效,反映某一時期收支相抵后的利潤總額。因而二者在確認會計收益上存在差異。

(責任編輯:vstara)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

考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