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傭金
納稅人發生的傭金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計入銷售費用:
(l) 有合法真實憑證 ;
(2) 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支付對象不含本企業雇員);
(3) 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 5%。
點評:傭金與回扣應當區別對待,回扣在稅前不得扣除。
(三)不得扣除的項目
1 、資本性支出。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支出,不得扣除。
2 、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納稅人購買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費用不得直接扣除。無形資產開發支出未形成資產的部分準予扣除。
3 、 違法經營的罰款、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4 、 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納稅人因違反稅法規定,被處以的滯納金、罰金,以及除前述違法經營罰款之外的各項罰款,不得扣除。但納稅人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不屬于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
5 、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后,因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由保險公司給予的賠償,有賠償部分不得扣除。
6 、納稅人超出稅法規定,用于公益、救濟性捐贈范圍以外的捐贈,以及超過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扣除標準以外的捐贈,不得扣除。
7 、各種贊助支出。各種贊助支出是指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這些贊助支出不得扣除。
8 、納稅人為其他獨立納稅人提供與本身應納稅收入無關的貸款擔保等,因被擔保方不能還清貸款而由該擔保納稅人承擔的本息等,不得在擔保企業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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