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城鄉規劃師考試《規劃實務》測試題(七)
實例:
某城市20世紀90年代初期,城市供電緊張,市政府招商準備建設一座5萬KW燃油發電廠,作為城市補充電源。當時提供選址的用地經過比較只有靠近市區邊緣的一處準備搬遷的工廠,但是該工廠周邊是職工宿舍區,如果發電廠建設上馬,勢必會給臨近的居住小區造成很大的污染,為此,市政府召開多次會議,各方意見爭執不下,最后決定暫緩發電廠建設。經過2年以后,該市通過省電網提供了足夠的電量,徹底解決該市長期電力不足的困難。
實例評析:
1、該項目選址,市政府還是考慮到了城市長期發展的需要,判斷有嚴重污染的項目,即使近期有上馬的必要,也還需要重點考慮項目的環境保護措施,如果措施不當,或措施不配套,污染項目將會給城市帶來長期嚴重的危害。
2、在項目選址上,首先應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統一安排,其次,應處理好近期利益與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只有多方面比較,經過合法程序,采用科學方法,項目選址才會合理可靠,上述例子由于市政府采納了專家的意見,采取了暫緩建設的計劃,從而避免了拆遷和今后的重復建設。
實例:
某城市人口13萬人,上界政府領導班子選定在城市東區某某路東側建設城市廣場,廣場面積5萬平方米,建設場址為一底丘小山,該廣場區位有些偏,但是由于沒有拆遷,容易上馬,依次、因此上界政府不顧各方面的不同意見,開工建設,然而,在平整土地過程中,發現該低丘內部為花崗巖,建設成本比原先預計的大2倍,需要加大投資。擔由于資金準備不到位,再加上周邊項目建設無法跟上,廣場建設被迫停工。新一界領導上臺以后,經過認真分析,廣泛調查研究,發現這個廣場存在的關鍵問題是選址不當,當即拍板另行選址建設。
實例評析:
1、建設項目選址是一項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進行多方案比較,不但要考慮拆遷量大小,還要考慮工程地質條件,周邊建設情況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等多種因素。很明顯上述問題出在當初廣場選址過于輕率,決策過于武斷。
2、建設城市廣場應首先確定廣場性質,廣場一般分為城市中心廣場,休閑購物廣場,綠化景觀廣場,游行集會廣場,交通集散廣場等多種類型。每一種廣場對位置的選擇,用地規模,周邊建設條件等都有不同的要求。
3、象該市的廣場屬于城市中心廣場,應在城市中心,交通條件比較便利的,靠近城市主要的公共設施的位置上進行選址,而不應該只是考慮節省投資。在城市邊緣選址建設,即使工程地質條件允許,廣場建成后其使用效果也會很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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