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雨水排放有自排和強排兩種方式。自排,即雨水依靠重力從城市排水系統自流排入江河湖海,是城市雨水排放的主要方式。強排,即雨水通過排水管渠自流收集,在排水出口附近依靠泵站抽排到江河湖海,是解決城市低洼區排水的方式之一。
所謂低洼區,是指天然地面高程低于一定頻率洪水位(或沿海地區潮水位,下同),在洪水期間雨水不能自流排出的區域。解決低洼區排水,除了采用強排方式外,填方和調蓄也是比較常用的措施。填方,就是通過人工方式提高天然地面高程,使雨水在一定的設計標準內能夠自排。調蓄,就是利用城市內部的湖、塘等水體,將暴雨期間暫時不能排出的雨水先排人這些水體,待洪水位下降后再排出。
在制定低洼區排水方案時,要根據城市的自然條件進行技術經濟比較。一般而言,強排適用于土方來源比較困難,天然地面高程與一定頻率洪水位高差較大,又沒有足夠水體可用 于調蓄的城市。填方適用于土方來源充足、價格低廉,天然地面高程與一定頻率洪水位高差不大的城市。調蓄適用于洪水期間高水位持續時間不長、建成區內有較多的水面可以利用的城市。這三種措施可能單獨采用一種,也可能同時采用多種。例如,在采用強排方式時,通常都需要考慮一定的調蓄容量,以便泵站平穩運行,降低泵站規模。如果低洼區地下水位很高,雨水即使采用強排方式,從地下管線的建設和維護角度考慮,也需要適當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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