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電源可分為城市發電廠和接受市域外電力系統電能的電源變電所(站)兩類。
發電廠有火力發電廠、水力發電廠、風力發電廠、太陽能發電廠、地熱發電廠和原子能發電廠等。目前,我國作為城市電源的發電廠以火電廠、水電廠為主,并正在發展核電廠。
城市供電電源的選擇,應遵守國家能源政策,綜合研究所在地區的能源資源狀況和可開發利用條件,進行統籌規劃,經濟合理地確定城市供電電源;以系統受電或以水電供電力主的城市,應規劃建設適當容量的火電廠,作為城市保安、補充電源,以保證城市用電需要;有足夠穩定熱負荷的城市,電源建設宜與熱源建設相結合,貫徹以熱定電的原則,規劃建設適當容量的熱電聯產火電廠。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