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廠礦、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區因建筑物土地使用價值等各種因素的不同要求,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分為一般地區和人口密集地區兩種保護區,并有線路對不同地表物的凈空距離等安全保護要求。
(1)一般地區的保護
各種架空電力線路通過一般地區的邊導線外側延伸距離不應少于表3.3.7所列數值。架空電力線路的線路桿塔檔距應符合表3-3-8的規定。
(2)人口密集地區的保護
架空電力線路與各種建構筑物的安全距離應遵循《電力線路防護規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規定。在廠礦、城鎮等人口密集地區,架空電力線路邊導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在導線最大計算風偏情況下)不應小于表3-3.9規定值。
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地面最小垂直距離(在最大計算導線弧垂情況下)應符合表3-3-10規定。
架空電力線路與街道行道樹(考慮自然生長高度)之間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3-3 -11的規定。
架空電力線路導線與建筑物之間垂直距離(在導線最大計算弧垂情況下)不應小于表3-3-12規定值。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距架空電力線路桿塔、拉線基礎外緣的下列范圍內進行取土、打樁、鉆探、開挖或傾倒酸、堿、鹽及其他有害化學物品的活動:
1) 35kV及以下電力線路桿塔、拉線周圍5m的區域;
2) 66kV及以上電力線路桿塔、拉線周圍10m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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