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布局形式,主要應考慮污水出路。污水的最終出路大體有三種。一是直接排放到水體或土壤;二是處理后排放到水體或土壤;三是將污水作為一種水資源,經處理后再利用,這種經處理后再利用的水資源習慣上稱為再生水,有的城市也叫中水。
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放,是城市建設初期的普遍方式,目前各地水環境都出現不同程度污染,已經不允許采取這種方式。經過處理后排放,可以使水的循環系統變得比較簡單,適用于天然水資源比較豐富的城市。將污水作為一種水資源,經處理后再利用,雖然水循環系統變得比較復雜,但在天然水資源緊缺的城市,既可以緩解水資源供需矛盾,又有利于水環境保護,是一種經濟合理的選擇。
如果不考慮污水再利用,污水處理廠可按傳統的布局原則,適度集中地布置在城市下游。具體的布局方案,應該從污水系統投資(包括管網、泵站和污水處理廠)、占地、運行管理、水環境保護等方面進行多方案綜合比較。
如果污水需要再利用,污水處理廠宜適度分散,盡量布置在大的用戶附近。具體的布局方案同樣要進行多方案綜合比較。目前,再生水用戶主要集中在工業、市政雜用(包括洗車、澆灑道路、澆灌綠地)和景觀等方面。有的城市還進行了建筑中水系統試點,將再生水用于居民住宅和公共設施沖廁。這種方式可以擴大污水利用范圍,但需要在建筑內增加一套供水系統,并且出于安全、衛生方面的疑慮,現階段不少居民還難以接受。
無論采用適度集中還是適度分散的布局形式,在確定污水處理廠位置時,還應該注意滿足污水處理廠選址的基本要求,包括:①便于污水收集;②便于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以及事故排放;③有足夠的衛生防護距離;④交通、供電方便。
污水處理廠布局方案確定后,應當根據地形、水系、排水體制和城市用地布局等因素劃分每個污水處理廠的服務分區。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