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考指南 | ||||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介紹 | ||||||||||||||||||
考試簡介 | ||||||||||||||||||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事部與國家建設部共同組織的全國性的執業資格考試。 | ||||||||||||||||||
主考單位 | ||||||||||||||||||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國家人事部與國家建設部共同組織的全國性的執業資格考試。 | ||||||||||||||||||
考試費用 | ||||||||||||||||||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 ||||||||||||||||||
制度規定 | ||||||||||||||||||
點擊查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 ||||||||||||||||||
報名時間 | ||||||||||||||||||
2014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預計于2014年5月份開始進行;由于各省市的報名動態信息不一致,請關注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動態的考試報名欄目。 詳情查看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 ||||||||||||||||||
報考條件 | ||||||||||||||||||
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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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前景 | ||||||||||||||||||
近兩年,媒體對物業管理的問題頻頻曝光,使行業處于比較被動的局面。在一年一度的全國和地方人大、政協會議上,關于物業管理的提案呈上升趨勢。在部分城市的行風評比中,對物業管理的評價不盡人意。這在客觀上顯示了物業管理行業的社會公信力存在一定問題,直接影響行業的公眾形象,盡快改變這一狀況已經成為行業上下的共同心愿。 首先要準確把握行業定位。物業管理企業與建設單位和業主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是基于物業服務合同形成的服務和被服務的關系, 《 物業管理條例 》 這一基本指導思想,是物業管理行業準確定位的法律依據。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物業管理企業既不是建設單位的隸屬和依附,也不是業主的“仆人”或“保姆”,既不是凌駕于業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來順受的“受氣包”,既不能不負責任地推諉敷衍,也不能毫無原則地大包大攬。只有擺正位置,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確立與建設單位和業主的關系,才能做到不越位、不錯位,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 第二要理性認識行業特征。受益群體的廣泛性和差異性,物業服務的無形性、即時性和長期性,都是物業管理行業區別于其他行業的特點。所謂“眾口難調”,在物業管理上體現得淋漓盡致。而毛主席在 《 為人民服務 》 一文中,關于“做一件好事并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的語錄也點中了行業的“穴位”。只有充分認識到行業的這些特點,才能在任何情況下注意放平心態,真誠對待業主的批評和投訴,多從業主的角度看待和解決問題,不以強勢面貌出現,不搞糾紛,不搞對立,努力建立良好的客戶關系。同時,要注意拓寬與客戶溝通的方法和渠道,通過定期走訪住戶和開展社區活動等,化解各類矛盾,最大限度地贏得客戶的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戶關系的持續改善,創造和諧的物業管理氛圍。 第三要切實端正服務思想。物業管理的本質是業主花錢買服務,業主是物業管理企業的“衣食父母”,服務質量是物業管理企業的生命線,誰提供的服務質價相符,業主就會買誰的服務。因此,我們一定要擺正服務業主的位置,切實轉變“管理者”的角色,強化服務意識。良好的服務是化解各類矛盾的最好方法,也是建立與業主融洽關系的關鍵。只有以貨真價實的服務讓業主切身感受到物業管理帶來的便利,得到了價有所值的服務,才能贏得業主的認同,才能從根本上樹立行業在群眾中的正面形象。 第四要清晰界定企業責任。為防控企業經營中的各種風險,避免承擔不必要的管理責任,物業管理企業首先應認真學習并掌握 《 合同法 》 、 《 民法通則 》 、 《 物業管理條例 》 及配套法規,掌握相關規定及精神實質;其次,要嚴格按照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并承擔責任,細化物業服務合同條款,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清晰界定企業的管理責任和免責條件,改變目前因錯位和越位帶來的被動。 第五要全面提高隊伍素質。面對行業的快速發展,努力提高從業人員法律知識、職業道德、業務水平、組織協調能力的任務已迫在眉睫。隨著年內物業管理師認定工作的開展,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將正式實施,相信對業內管理人員整體素質的提高會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此外,我們還要注重企業關鍵崗位和一線員工的技能培訓,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敬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具備熟練專業技能的員工隊伍,以適應行業、企業發展的需要。 第六要正確引導輿論宣傳。首先,我們要正確對待輿論監督,抓住群眾反映較多的問題,切實加大整頓物業管理市場的力度,重拳打擊業內少數亂收費、侵害業主權益的害群之馬;其次,要加強和媒體的溝通。有的媒體為吸引讀者眼球,存在夸大事實的報道,但大部分失實的報道還是因為有關記者對法規認識不夠清晰,對情況了解不夠全面,對相關責任把握不夠準確。為此,我們要主動加強與他們的溝通,熱忱歡迎他們到日常管理中深入調研,以轉變他們對行業的一些誤解,力求報道的客觀和公正。此外,協會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行業品牌企業和好人好事的正面宣傳,加強輿論引導,通過正面宣傳,讓百姓看到一個自尊、自強、自律和誠實守信的行業,樹立行業的良好形象。 | ||||||||||||||||||
報名流程 | ||||||||||||||||||
(一)各省、市報名時間不同,具體時間請參看各地報名官方網站發的報名公告。 (二)報名方式和地點:一般采用網上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地點在各地人事考試中心。 (三)免試科目人員屬免試科目的人員,按首次參考人員的報名程序和要求辦理報名手續。 市州以下考生,須經市、州、省直管市、林區建設主管部門和人事職改部門審查(蓋章)后,辦理報名手續。 省直考生,由省建設廳出具免試證明,并經省職改辦審查(蓋章)后,到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辦理報名手續。 (四)中央在地方單位的報考人員中央在地方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注:各地的報名程序或有不同,應以當年當地報名通知中公布的為準! | ||||||||||||||||||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詳情 | ||||||||||||||||||
考試時間 | ||||||||||||||||||
2014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2014年10月18、19日: | ||||||||||||||||||
考試科目 | ||||||||||||||||||
科目一: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相關知識)。 科目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科目三: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科目四: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考試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考試均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考生自備。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 ||||||||||||||||||
考試形式 |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的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綜合分析題。《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的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計算題。《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的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計算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的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問答題、指錯題和改錯題。 (一)考生應攜帶2B鉛筆和橡皮參加考試,草稿紙由考點提供;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用具;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于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 ||||||||||||||||||
成績管理 | ||||||||||||||||||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成績查詢一般為考后3個月,各地人事考試中心在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合格標準文件后,再發布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成績查詢方式一般為網上查詢或者電話查詢,考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查詢方式。詳情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成績查詢>> | ||||||||||||||||||
合格標準 | ||||||||||||||||||
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合格標準已經公布,2013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 ||||||||||||||||||
注冊管理 | ||||||||||||||||||
1、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為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人員,不得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2、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聘用單位送省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后,統一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注冊。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人事部和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對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的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3、凡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條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的,不予注冊。 4、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者應當到原注冊機關重新辦理注冊手續。 再次注冊,應有受聘單位考核合格和知識更新、參加業務培訓的證明。 5、凡脫離房地產估價師工作崗位連續時間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注冊。 6、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前30日內向原注冊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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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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