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所有權屬于集體所有。 ( )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任何情況都不可以轉讓、抵押。( )
3.對于收回的閑置土地,政府可以采用招標等方式重新確定土地使用權人。 ( )
4.被征收入對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 )
5.同一個房屋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征收評估工作,只能由一家房地產估價機構承擔。 ( )
6.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是指在投資項目總投資中投資者實際投入的出資額。 ( )
7.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當事人應持轉讓合同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 )
8.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均需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發選址意見書。 ( )
9.建筑面積在5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 )
10.成套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加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之和。 ( )
11.抵押房地產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清償。 ( )
12.《房屋登記辦法》的適用范圍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登記。 ( )
13.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可按幢、層、套、間等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 )
14.住宅樓共有建筑面積應以幢為單元進行分攤。 ( )
15,房地產估價、經紀的收費都是以房地產交易的市場價格為基數計算的。 ( )
16.只有一級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 )
17.房地產估價機構合作完成估價業務的,應以合作的名義共同出具估價報告。 ( )
18.物業服務收費應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
19.附加和加成都是加重納稅人負擔的措施。 ( )
20.甲方提供土地、乙方出資金合作建房,建成后甲方將其所得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甲方應繳納營業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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