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編輯整理了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土地估價實務基礎農用地分等的原則知識點,希望在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助您一臂之力!
農用地分等需遵循以下原則:
1.綜合分析原則
農用地質量是各種自然因素、社會經濟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農用地分等應以造成等別差異的各種相對穩定因素的綜合分析為基礎。
2.分層控制原則2012土地估價師考試時間
農用地分等以建立全國范圍內的統一等別序列為目的。在實際操作上,農用地分等是在國家、省、縣三個層次上展開。縣級分等成果要在本縣域范圍內可比;省級協調匯總成果要在全國范圍內可比。
3.主導因素原則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
農用地分等應根據相對穩定的影響因素及其作用的差異,重點考慮對土地質量及土地生產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的主導因素,突出主導因素對分等結果的作用。
4.土地收益差異原則
農用地分等應反映不同區域土地自然質量條件,土地利用水平、社會經濟水平的差異對區域土地生產力水平的影響,也應反映對區域土地收益水平的影響。
5.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原則2012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
農用地分等應以定量計算為主。對現階段難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會經濟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定性分析的結果可用于農用地分等成果的調整和確定工作中,提高農用地分等成果的精度。
6.跟蹤檢驗原則
在農用地分等工作中,應對每一步成果進行檢驗,并進行專家咨詢、論證,確保成果與實際情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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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