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土地估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復議活動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條 行政復議期間的計算和行政復議文書的送達,依照民事訴訟法關于期間、送達的規定執行。
本法關于行政復議期間有關“五日”、“七日”的規定是指工作日,不含節假日。
第四十三條 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0年12月24日國務院發布、1994年10月9日國務院修訂發布的《行政復議條例》同時廢止。
例題:對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的對有關行政規定的審查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 )日內依法處理。
A.10
B.15
C.30
D.45
答案:C
解析:對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的對有關行政規定的審查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有權處理的應當在30日內依法處理。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 土地估價師考試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考試用書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