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編輯整理了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科目《土地估價管理基礎與法規》知識點,希望在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助您一臂之力!
問:土地登記和變更土地登記的程序有哪些?
答:土地登記程序是指國家依照規定進行土地登記的運作步驟。登記工作的步驟一般是:申請——調查——審批——注冊——發證。
變更土地登記的程序與初始土地登記的程序基本一致,即變更土地登記申請—變更地籍調查——變更審核——變更注冊——換發或者更改土地證書等五個階段。由于土地變更的內容性質不同,一些土地權屬變更要求在變更土地登記申請前,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待土地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的審批權限,報人民政府批準后,再申請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
問:新《土地管理法》關于村民宅基地有何規定?
答:新《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并且面積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宅基地已達到規定的標準就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可在原宅基地改建,或退出原宅基地再申請新宅基地。宅基地達到標準的也不得買住宅。但對由于房產繼承等原因形成的多處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則上不做處理,但房屋不得翻建。房屋損壞后,退出多余的宅基地。
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申請,經村民委員會討論,并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涉及占用農用地,還應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村民因住房出賣、出租而使宅基地達不到標準,或沒有宅基地的,也不得申請宅基地;但因兩戶的宅基地都達不到標準而相互之間調劑,經批準可以申請宅基地。嚴禁利用建住宅為名搞房地產開發和炒房地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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