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7年2月16日,受天星商貿發展公司委托,某評估公司對其擁有的部分不動產進行估價進行核算。據委托方初步說明,估價對象土地于2003年2月16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當時總面積為4908平方米,2004年3月20日將批發零售部分轉讓出復查,住宿餐飲部分2004年3月26日抵押給民生銀行,抵押期限1年,后因還款糾紛于2005年6月6日被法院查封,2005年11月20日解除查封。另外,由于對土地面積存在疑義,委托方曾要求登記機關進行了重新認證和登記。為了查證土地的權屬狀況,土地登記機關給估價師展示了該土地的相關資料。下面是其中一份主要土地登記卡的抄寫件,閱讀后回答有關問題。
單位:平方米、萬元
地號 |
隱蔽 |
圖號 |
隱蔽 |
調查表號 |
00983 |
宗地面積 |
4908 |
坐落 |
××市南河路18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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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綜合 |
權利人 |
天星商貿發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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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種類 |
身份證 |
證件編號 |
隱蔽 |
審批表號 |
隱蔽 |
單位性質 |
股份制 |
通訊地址 |
××市南河路183號郵編:××x××× |
權屬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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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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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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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建設用
地使用權 |
土地權利
證書號 |
×國用(2003出讓]
第03 -3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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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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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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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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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3年2
月16日 |
土地歸戶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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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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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用面積 |
4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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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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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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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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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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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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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攤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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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容積率 |
3.12 |
建筑密度 |
0. 54 |
建筑限高 |
8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