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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產為課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
1.納稅人
凡是中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都是房產稅的納稅人。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以經營管理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產權出典的,以承典人為納稅人;產權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以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為納稅人。
2.課稅
對象房產稅的課稅對象是房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3.計稅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
依據對于非出租的房產,以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為計稅依據。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對于出租的房產,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租金收入是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房產使用權所得的報酬,包括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對以勞務或其他形式為報酬抵付房租收入的,應根據當地房產的租金水平,確定一個標準租金額按租計征。
4.稅率房產稅
采用比例稅率。按房產余值計征的,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5.納稅地點和納稅期限
(1)納稅地點。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2)納稅期限。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減稅、免稅下述房產免征房產稅2012土地估價師考試時間
(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但是,上述單位的出租房產以及非自身業務使用的生產、經營用房,不屬于免稅范圍。
(2)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但其附設的營業用房及出租的房產,不屬于免稅范圍。
(4)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5)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1)損壞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險房屋,經有關部門鑒定后,可免征房產稅。
(2)對企業因停產、撤銷而閑置不用的房產,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批準可暫不征收房產稅;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征稅單位使用或恢復生產的時候,應依照規定征稅。
(3)房產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
(4)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征房產稅。但是,工程結束后,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規定征稅。
(5)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可免征房產稅。
(6)中、小學校及高等學校用于教學及科研等本身業務的房產免征房產稅。但學校興辦的校辦工廠、校辦企業、商店、招待所等的房產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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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