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區差別:教育差距加大。中國是世界上地區差異特征最顯著的國家之一,各地的教育差距十分明顯,且最發達地區和最貧困地區之間的差距仍在加大我國義務教育的差異度,我國地區差距不僅省區之間差距明顯加大,縣級差異也很大。
2、城鄉差別:農村教育問題仍然突出。隨著九年義務教育的逐漸普及,農村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整體仍然落后,教育機會不均等的現象依然嚴重存在。農村輟學率仍然偏高。
3、階層差別:關注弱勢群體和貧困學生
(1)由于義務教育階段實際的教育收費不斷增加,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實行收費,社會弱勢群體教育權利受不同程度的影響,校園中的“貧困生”群體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
(2)在城市化過程中,全國數千萬流動人口及其子女的教育被忽視。在城市重點中學,以及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上,不同階層、家庭背景存在明顯差別。名牌大學、重點大學和熱門專業,來自干部和知識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越來越高。干部家庭的學生比例遠遠超過其它階層。
(3)不同階層在學業成功上的差異同樣巨大,在各級學校教育中學習失敗、輟學留級、中途棄學的,主要是家境貧寒、社會地位較低的階層的孩子。
4、女性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在城市和高層次的教育中,女大學生、女研究生在擇業過程中受到的歧視和不公正待遇,用人制度和傳統觀念的改變,正在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少數民族學生在各類學校在校生的比率不低,但發展極不平衡。
原因:
1、教育資源配置失衡。教育資源配置不平衡主要是強調教育的直接功利價值,希望迅速改變工業、科技落后局面,因而,教育的實際重心在高等教育。而計劃體制下的教育資源配置,從國家整體利益出發,并不是從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而進行的。
2、重點學校制度加劇了教育不公。重點學校絕大多數設在城市、城鎮,從而有利于城鎮學生的升學。公立學校之間形成的重大差距,已經成為目前市民關注的新的教育不公的動因。
3、教育政策中的“城市取向”。長期以來,在城鄉二元結構、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下,形成了一種忽視地區差別和城鄉差別的“城市中心”的價值取向。
4、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不公。我國現行的統一高考制度,具備了形式上的公平——分數面前的人人平等。出現同一份考卷,各地錄取分數線的極大差異,從而加劇了原本已經存在的城鄉之間的教育不平等。
5、深化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教育結構單一、學制僵硬、各類教育之間的不銜接、教育內容脫離實際、缺乏實用價值、教學難度過高等等,制度化教育的自身缺陷,產生對學生的排斥力,是造成教育機會、尤其是學業成功教育機會不均等的重要原因。
對策:
1.將教育公平問題作為與效率同樣重要的價值目標
(1)在義務教育尚未普及的地區以繼續普及教育為主
(2)在已經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地區,以“改善教育品質、提高教育質量”為主。
(3)高等教育在迎接大眾化階段到來的大發展過程中,要充分重視公平問題,爭取建立起兼顧公平的價值觀,以及相應的機制和制度架構。
2、增進教育公平的主要途徑
(1)通過發展教育擴大教育機會,縮小教育質量的差距。各級政府必須保證教育經費持續增長;通過制度創新、政策調整開放教育,吸引和促進社會資源向教育的流動。
(2)促進教育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均衡化。在發展中縮小差距,增加公平。將逐步縮小地區差距、城鄉差距作為重要原則之一。
(3)建立優惠政策和相應機制,加大對西部地區和弱勢群體的教育支持。首先在邊遠和少數民族地區普及義務教育,提高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初中教育普及率。高等學校可擴大國家所需要的、免收學費學科的范圍,制定鼓勵高校招收貧困生的社會政策。同時,應當重視和切實解決流動人口、貧困階層子女的教育機會和教育公平問題。
3、促進教育發展的“地方化”。中國地區差距極大,應當因地制宜發展教育。建立教育發展“地方化”的思路和管理模式,從而矯正全國一刀切、整齊劃一的弊端,矯正高度國家化、城市化的取向,是縮小地區差距和城鄉差距的重要選擇。通過宏觀管理體制改革,政府部門應進一步轉換職能,下放權力,促進教育的地方化,以利于教育模式多樣化的改革。
4、實施義務教育“均衡化”。具體措施是平均分配教育經費,使學校的校舍、設備等硬件水平大致相似;公平地調配師資、校長,或實行定期輪換,以保證大致相同的師資水平;按學區平等地接受學生,使生源質量大致相似。在教育資源比較充裕,小學教學條件較好的城市、地區,可以將實行“小班小校”作為改善小學品質的現實目標。
二、農民工收入過低問題
1.工資率低。由于農民工勞動時間長,加班加點和犧牲節假日已經成為不少企業的所謂“正常現象”,導致實際的工資率非常低。
2.收入水平低。農民工在城市從事著又苦又累的工作,但收入水平非常低,各地農民工的收入大約只相當于本地城市職工平均收入的1/5至1/3。
3.農民工沒有社會保障,一旦遇到風險,則完全由自己承擔。
4.農民工收入缺乏正常的增長機制。
5.農民工的收入沒有保障,欠資問題相當突出。
原因:
1.農民工供給嚴重大于需求,致使勞動力價格降低。
2.農民工的技術素質低,大多數從事的是低技術工作,勞動生產率相對較低。
3.對農民工的歧視政策,如城市職工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而農民工卻享受不到。
4.用人單位與農民工貫徹執行《勞動法》不力,執法部門監管不到位。
對策:
1.提高農民工素質,特別是加強對農民工職業教育的訓練。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人的收入水平與接受的文化技術教育水平基本上成正比。要提高收入,就是要提高技能。
2.嚴格執行《勞動法》,執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和每周40小時工作制,加班加點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報酬,提高其工資率,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
3.不斷提高各個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目前我國最低工資標準過低,不能有效地保護農民工的利益。
4.盡快建立適合于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農民工的各項權益。
5.要根據行業、部門和地區特點,成立農民工工會,通過工會組織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6.要依據經濟發展狀況,通過政府干預,形成正常的收入增長機制。
7.農民工必須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三、國家公務員的收入分配不規范問題
1.制度內收入分配平均主義現象依然存在甚至相當嚴重。
(1)在現行的工資制度中,不同級別、同一級別的不同檔次之間工資差距過小。工資未能夠充分體現個人的職責和貢獻。
(2)獎金和福利是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發放的,而且在收入中所占比例較大,進一步加劇了平均主義傾向。
2.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外收入迅速增加。
3.不同地區之間,同一個地區不同的部門之間,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收入差距懸殊。
原因:
1.在制度范圍內平均主義分配的存在,不利于調動廣大干部和職工的積極性,特別是不同級別之間和同一級別不同檔次之間收入差距過小,使職責、貢獻與收入相脫節,遇到風險就相互推諉,不負責任,降低了黨政機關的工作效率。
2.灰色收入的存在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分散了政府機關的精力,甚至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小單位”的創收上,滋長了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敗壞了黨風和政風,引起社會的不滿。
3.地區之間和同一地區的不同部門之間收入差距過大導致機關工作人員心理上的不平衡。
對策:
1.要大幅度提高公務員的工資。目前我國公務員收入明顯低于社會其他許多行業職工的收入,不利于高素質人才進入公務員隊伍,不利于公務員隊伍的穩定,也為不少行政機關進行或明或暗的創收提供的借口。因此要全面地大幅度地提高公務員的收入,由目前的處于社會各行業的中等偏下提高到中等偏上水平。
2.要按照公務員的職責和貢獻與收入掛鉤的原則,打破公務員收入的平均主義分配狀況,適當拉開收入差距。
3.規范公務員的工資外收入,除了必要的獎金津貼以外,其他全部進入工資序列,同時取消實物分配,將實物分配貨幣化。
4.將必須保留的行政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上繳國庫,不能作為本單位的帳外資金實行體外循環。
四、行業之間的收入不平等問題
1.當前我國有些壟斷行業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使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總體上呈擴大的趨勢。1978年我國最高收入行業和最低收入行業的工資比是1.38:1,2004年我國分細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為最低的6.13倍高收入行業基本上集中在具有壟斷性的行業。
2.我國的壟斷行業不是在自由競爭條件下通過改進技術、加強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擴大企業規模、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份額形成的,而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通過行政手段形成的。
3.有的壟斷行業利用行政壟斷地位獲得高額壟斷利潤,使得不同行業間、企業間的經濟效益偏離平等競爭條件下的行業平均利潤率。
4.有的壟斷行業違背國家政策和法規濫發獎金和福利,職工收入與企業的經濟效益脫節,不能準確反映企業經營狀況、勞動貢獻和風險程度。
原因:
1.這些壟斷行業大多具有自然壟斷性質或者是關系國民生計的行業,具有很強的行政壟斷性,其利潤率水平偏離了競爭條件下的平均利潤率水平,形成高額壟斷利潤率,為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提供了物質基礎。
2.我國的國有壟斷企業大多數尚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缺乏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機制和動力,為收入分配向個人傾斜提供了內部條件。
3.國家對國有壟斷行業的工資外收入缺乏宏觀調控,使這些行業的收入分配處于失控狀態。
對策:
1.打破壟斷是治理壟斷行業收入分配問題的根本措施。壟斷行業可以憑借壟斷地位制定壟斷高價,獲得高額利潤進而提高該行業職工收入,引致行業之間收入差距過大乃至混亂。這就需要以打破壟斷為突破口,盡可能減少壟斷行業。
2.對于確實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也需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通過國有企業之間相互持股,構建多元的投資主體和全新的法人治理結構,真正形成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通過企業制度約束分配。
3.對少數保留的壟斷行業,國家可以制定收入分配指導線。收入分配指導線可以是有彈性的,即收入分配在某一區域內;也可以制定最高指導線,即收入分配不能超過某一最高標準。
4.對壟斷行業征收壟斷稅。壟斷性行業不同于一般的競爭性行業。在競爭性行業,通過競爭形成平均利潤率,而我國的壟斷性行業都具有行政壟斷的性質,憑借國家賦予的特有壟斷地位獲得超額利潤,這部分超額利潤不應該歸某個行業或企業,而應該通過征稅的方式收歸國家所有。
5.加強對壟斷行業的監管。
(1)壟斷行業的收入分配要透明化,接受社會的監督;
(2)壟斷行業的收入分配要貨幣化,減少直至取消實物分配;
(3)壟斷行業的收入分配要規范化,減少和避免分配的隨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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