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市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現將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3日至1996年11月13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報考人員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查閱《招考簡章》。
1、招考職位面向2015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限于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助理,且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仍在崗的2015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的人員,須履行完3年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助理聘任合同等相關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2、招考職位面向2015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在校期間從我市入伍且服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完成學業的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職或專科畢業生);應屆畢業當年從我市入伍且2014年退出現役的服役期滿退役士兵報考。
3、招考職位面向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北京生源2015年應屆畢業生,北京地區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應屆畢業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本科以上(含本科)201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
4、招考職位面向殘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職位資格條件的殘疾人(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殘疾人畢業生報考。
5、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的,限于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且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報考。
6、招考職位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不包括2014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及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屆畢業生)和2015年應屆畢業生報考。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聯系,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招考簡章》查詢。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均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14年11月13日9:00至2014年11月17日17:00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交報考申請。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9日期間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報名確認。經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者,在報名時提示的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并在報名時提示的規定時間內從該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或未按規定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考試安排
(一)公共科目筆試
1、考試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報考者須參加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和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4年12月13日(周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筆試在北京舉行,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分數線確定及查詢成績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數和考試成績確定合格分數線。考生可于2015年1月中旬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成績。
4、打印成績單
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打印成績通知單,作為本人參加各單位面試及調劑的憑證。
(二)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并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
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身份、學歷、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材料。
經資格復審后,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須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名單、調劑職位聯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一公布。調劑報名工作由相關招錄機關負責。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的報考者,方可參加調劑。調劑的人選,按照調劑報名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和調劑報名等具體事宜,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面試工作將于2015年3月6日-3月11日進行。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
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五、公示擬錄用人員名單
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情況將在市級招錄機關、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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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