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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考務問答

發表時間:2014/1/25 13:51:39 來源:中大網校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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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考務問答

  導讀: 2010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考務問答。

  一、筆試的科目、時間、地點是什么?
  答:筆試內容包括2門公共科目和1門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為《政法》。
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28日,具體安排為9:00-11:30申論、13:00-15: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6:00-17:00政法。考試地點由計算機隨機編排,具體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上標明的為準。
  二、考試報名的方式、時間是什么?
  答: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0年7月17日10:00-7月23日18:00,報名網址為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報名時須牢記注冊編號。
  三、網上報名前應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答:首先,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考相關文件,確定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其次應準備好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和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
  四、上傳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網上報名必須正確上傳電子照片,照片應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必須清晰,亮度足夠,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五、如何進行繳費?
  答: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通過網上進行確認付費,考生憑任何一張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推薦使用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均可實現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為2010年7月17日10:00-7月26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經市財政局、物價局核準,錄用公務員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45元。
  六、如何申請辦理減免考試費用?
  答: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考生持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持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后,憑本人注冊編號,于2010年7月23日10:00-16:3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近斜土路)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七、何時可以下載打印準考證?
  答: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并成功繳費后,務必在2010年8月24日10:00-8月26日16:00,通過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載打印后的準考證須妥善保管,以備考試、面試使用。
  八、網上報名須注意哪些事項?
  (一)考試報名前本人須仔細閱讀招考相關文件,慎重報考,一經繳費確認,不再辦理退考。
  (二)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在網上輸入信息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進行報名,否則由此引起的糾紛,由考生承擔全部責任。
  (四)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網上報名須正確上傳照片并按時繳清費用,方可視為報名成功,否則視為放棄報名。
  (六)考生應按時下載打印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七)報名信息一經繳費即不得更改。
  (八)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另外,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報名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九、考生參加考試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在考試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必須同時具備)進入考場。
  (二)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考生應考時務必攜帶黑色字跡的墨水筆、2B鉛筆、橡皮。嚴禁將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帶至座位。
  (四)嚴禁將試題本、答題卡(紙)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五)考生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作弊行為,將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執行。
  (六)考點無停車條件,考生應注意了解世博期間交通限行和管控規定,提前熟悉考點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線,按時參加考試。
  十、考試作答有何要求?
  答:請考生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紙)上的注意事項,并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經監考人員核對考生信息無誤后,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名。
  (二)考試開始后,首先在試題本、答題卡(紙)上將本人姓名、科目代碼、準考證號碼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填寫,并用2B鉛筆將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碼填涂到相應位置。
  (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政法》均由客觀題組成,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申論》由主觀題組成,用黑色字跡的墨水筆在專用答題紙上作答。
  (四)考試不得使用計算器等電子設備及涂改用品。
  (五)考試結束鈴響,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將試題本、答題卡(紙)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
  十一、本次考試是否指定專門用書,考試機構是否組織考前培訓?
  答:考試不指定專門用書,不組織出版參考書。考試機構不組織任何考前培訓,也不委托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準考證怎么辦?
  答:遺失身份證的考生,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由公安部門出具帶有照片的身份證明材料(照片處須加蓋騎縫章)。
  遺失準考證的考生,考試前可自行到網上下載打印。
  十三、考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是什么?
  答:考試成績于2010年9月22日10時起在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公布。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的30日內自行下載打印。
  十四、相關咨詢電話是什么?
  答:政策咨詢電話:22020791、22020775
  考務咨詢電話:64049005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16-5
  監督電話:643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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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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