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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原副行長、中國金融會計學會會長馬德倫在一個金融論壇上提到,中國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已經基本完成。他認為,存款保險制度是放開民營銀行牌照和存款利率市場化的先決條件。
在馬德倫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之前,今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2013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中就已經明確提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各方面條件已經具備,內部已達成共識,可擇機出臺并組織實施。
近年來,關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呼聲一直沒有間斷。該項制度近期再次成為熱議話題,與當前金融領域降低門檻,允許民間實體企業開辦銀行的政策不無相關。
今年7月出臺的金融“國十條”指出,要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行業。此后不久,各地紛紛出現申辦民營銀行的熱潮。媒體報道稱,目前已經有27家上市公司或其股東在爭取獲得銀行牌照,而在10月15日,第一批民營銀行10個名額已經下發至各省,全國首份地方版《試點民營銀行監督管理辦法討論稿》已完成并上報銀監會,未來民營銀行的出現,或將加速存款保險制度的完善。
利率市場化倒逼存款保險制度
對民營資本申辦民營銀行的熱潮,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黃雋的觀點是,在中國,雖然房地產和金融行業利潤都較高,但不同的是,在房地產行業,只要注冊資本達到一定額度,就可以投資房地產,而開辦銀行則需要牌照。換言之,對于民間資本來說,金融行業的競爭程度遠遠小于房地產業,相應地,利潤空間就更大。這也是民間資本渴望進入銀行業的最主要原因。
在高回報率的驅動下,國內各大實體企業熱衷試水金融行業也就不足為奇,但由于辦實體和辦銀行存在各方面的不同,風險也相應產生。為了防范民營銀行倒閉、破產造成儲戶利益受損,存款保險制度被分析人士認為是“兜底”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將為民營銀行建起一堵‘防護墻’”。黃雋告訴記者,在過去,銀行都歸國家所有,但隨著大量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化改制完成,以及更多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政府不可能再為如此多的銀行提供擔保。
在沒有出臺存款保險制度的狀況下,我國也沒有出現過儲戶受損的情況,原因在于之前“一直是國家擔保”。據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介紹,即使是上世紀90年代國內通貨膨脹嚴重的時候,國家也采取了“保值補貼”的方式來減少儲戶損失。
“今后若完全市場化,國家不能全部都照顧到,所以需要有存款保險制度來擔保。”曹鳳岐說。
對于存款保險制度是專門為民營銀行量身定制的說法,曹鳳岐并不贊同,他認為,制訂該項制度不是單純針對民營銀行的,更宏觀的原因是利率市場化。
“因為過去是固定利率,銀行穩賺不賠,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把保險存款制度看得那么重要,但是到今年7月為止,貸款利率放開了,現在只有一個存款利率沒有放開”。曹鳳岐分析,如果存款利率也放開,會造成銀行之間的競爭,存款利率要是不高,存款人就不會在利率低的銀行存款,在這種情況下,靠利差生存就困難了,一些實力不強的銀行會出現倒閉、資不抵債等問題,為了保護儲戶的利益,需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存款保險制度主要保護中小儲戶利益
盡管目前存款保險制度距離實施還有待時日,但該制度所要承擔的職能已經清晰。
“重心是為了保護中低收入者”,黃雋告訴記者。與她觀點一致,曹鳳岐也強調,首先必須明白,存款保險制度主要是保護中小儲戶的利益,這在各國都一樣的。
據中信證券研究部相關人士文章撰述,截至2011年3月,世界上共有111個國家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1933年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設立確立了現代存款保險的基本模式,美國也是第一個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而存款保險制度得到國際認可并大規模建立,則在20世紀90年代以后。
文章分析稱,這與世界銀行業危機次數相關性較強。80年代各國銀行所統計的銀行危機達到45次,90年代全球爆發了63次嚴重的銀行危機。與此對應,1990年只有34個國家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2000年達到71個國家。進入21世紀,陸續又有32個國家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
“盡管各國存款保險體系存在較大差異,但基本目標是相同的。”曹鳳岐說,制度的設計首先是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尤其是保護居于多數的小額存款人的利益。事實的確如此,分析人士稱,民營銀行成立后,服務的對象將是普通儲戶,而中國的儲戶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存款金額上都居世界前列。此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公布的數據顯示,中國的國民儲蓄率從20世紀70年代至今一直居世界前列,90年代初居民儲蓄占國民生產總值的35%以上,到2005年中國儲蓄率更是高達51%,而全球平均儲蓄率僅為19.7%。2009年我國居民儲蓄余額已經突破了18萬億元,儲蓄率在全世界排名第一,人均儲蓄超過1萬元。
因此,未來越來越多的民營銀行成立后,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不僅能保護眾多的儲戶利益,此外“還能夠提高公眾對銀行的信心,保證銀行體系的穩定”。曹鳳岐說。
核心是保險額度問題
對于國內各方作出的“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已經具備條件”的判斷,曹鳳岐認為,無論是企業的承受能力,還是相關部門的協調能力都已經具備了條件。
“現在已經到了討論具體問題的時候了”。曹鳳岐認為。那么,具體問題都包含了什么?馬德倫表示,存款保險制度的核心是保險額度問題。
央行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未來存款保險機構可能實行限額保險制,央行計劃為98%的儲戶提供全額保險。有專家據此分析,由于目前50萬元以下存款戶占比超過98%,這意味著,未來限額保險的上限可能是50萬元。
“50萬元額度是坊間傳說,不是官方定的。”曹鳳岐告訴記者,按照當前理解,存款低于50萬元的,如果銀行倒閉后將要按照全額賠償。而據記者了解,目前沒有一個國家做到全額賠償。
“目前美國施行的是最高限額賠償,也就是說無論你存多少錢,銀行倒閉后最多也就賠償儲戶10萬美元。”曹鳳岐建議,設立全額賠償加比例賠償,也就是說如果以50萬元為全額賠償的上限,那么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比例來賠償。
此外,不提倡全額賠付的理由還在于警惕“逆向選擇”。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的觀點是,“由于有了存款保險作依賴,客觀上會刺激銀行承受更多的風險,鼓勵銀行在業務活動中冒更大的風險,這無疑會給整個金融體系注入不穩定因素,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降低風險的初衷背道而馳”。
儲戶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誰來交保費?對此,黃雋告訴記者,“購買存款保險的費用是由銀行方支付的,保險機構會像操作其他保險一樣,計算賠率,向銀行收取保費。”而保費的費率問題是需要全國統一還是各省份自己定,也已經到了要具體討論的時候。據記者了解,日本等很多發達國家采取的是統一費率。
與此相伴隨的一個問題還有,民營銀行要將保費交給誰?黃雋認為,從全球來看,銀行業公會、私人和政府都可以成為存款保險機構的發起人,但在我國,發起人應該是財政部。
她談到,有可能由財政部出資,成立一家新的國有保險企業,來專門從事存款保險業務。但她同時指出,還不能判斷這家新機構是否會以盈利為目的,但作為企業,應該不會虧錢運作。“這個制度應該不會以先試點后鋪開的方式推行,而是在整個銀行業一次性全面鋪開。畢竟強制一部分銀行支付保險費,而另一部分無須支付,這是有失公平的。公平的做法是全行業統一起來實施,要交錢,大家一起交”。
據了解,美國的存款保險機構為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而該機構除了負責日常的金融業務之外,還具有監督管理職能,包括對投保銀行的檢查監督,確保銀行經營的安全與穩定;對問題銀行的處理,通過對銀行進行分級達到重點監控和提出改進管理的具體要求;對破產銀行的處理,第一步就是盡快賠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
對于國內的存款保險機構如何設立,現任浙江資本與企業發展研究會理事長、浙江地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應宜遜早在2004年就撰文提出建議。在他看來,我國的存款保險公司應當分兩個層次組建。“存款保險公司是同時具有金融監管職能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它只能由政府舉辦并以國家財政為后盾。”
據他分析,在我國,由于疆域遼闊、人口眾多、地區差別甚大,同時還存在大量的地方性小金融機構,因而,僅僅由中央政府開辦一家全國性的存款保險公司是不夠的。同時還應當讓各省(市、區)政府開設區域性的存款保險公司。分兩層次設置的主要好處是,體現了地方政府對地方性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理責任,不再純粹依賴中央政府,同時又防止了各省(市、區)間的大鍋飯;通過設置區域性存款保險公司,賦于省級政府以適度的金融監管權限,這將有助于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并增強其責任感。
存款保險制度并非是萬能的
在曹鳳岐看來,存款保險制度也并非萬能的,誰都不愿意看到銀行倒閉,即使有存款保險制度也不意味著儲戶就能得到全額賠償。因此,存款保險是防火墻,但不是風險終結者。“除存款保險制度外,監管層對資本充足率的規定、對表外業務的管制等都是防控銀行業風險的重要手段”。
值得注意的還有,對于存款保險制度,大、小銀行的態度也各不相同。分析人士稱,大銀行由于其巨大的吸儲量,需要繳納的保費也更多,但對他們來說,多繳的保費并不能帶來什么收益。由于大銀行倒閉帶來的社會損失遠大于財政救助所需要的資金,因此大銀行面臨倒閉風險時,政府一定會“兜底”的,這是金融監管的潛規則。所以,對于“中農工建”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對存款保險制度的需求并不十分迫切。
光大證券之前發布的一份投資報告稱,存款保險制度長期來看有利于銀行業的規范發展,但短期內銀行多繳納的保險金或將給其帶來一定財務壓力,同時一些小型金融機構也將面臨資本充足率不足的問題。
對此,曹鳳岐表示認同,他的觀點是,一方面,由于需要繳納存款保險的保費,將增加銀行運營成本。另一方面,由于中小銀行抗風險能力弱于大型商業銀行,出于對償付能力風險的考量,民眾更愿意將錢放在大型銀行,這將對中小銀行的存款業務構成壓力。
另一種假設是,存款保險制度只在民營銀行間設立,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分析稱,如果只有中小銀行加入存款保險而大銀行不加入,可能會出現中小銀行因為經營成本比大銀行高,從而冒險做更高收入的業務,從而彌補損失的問題。但這樣一來,容易導致危機的發生。
因此,曹鳳岐指出,存款保險制度要將所有銀行全部納入,保費也要強制性繳納,就像是“交強險”一樣。
此外,在一些分析人士看來,對于將要申辦到銀行牌照的民營銀行來說,在利率完全市場化以前,拿到牌照的這些新銀行的日子應該是比較好過的,可以和國有銀行一樣,享受高存貸利差帶來的好處。但在利率完全市場化后,銀行的盈利能力將更多地取決于各自不同的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水平,到那時,誰能賺錢,誰會倒閉,就不好說了。
市場最擔心的事情是,由企業發起成立的銀行變成這些企業新的融資渠道,成了各自的“提款機”。這樣,一旦企業經營出現問題,它們成立的銀行也會受到牽連,而銀行倒閉波及面就遠不止企業倒閉那樣簡單了。“在國外,資本跨實體經濟和金融業經營的現象是比較常見的,不過其背景是完備的風險控制體系和相對寬松的準入門檻——這也是中國銀行業未來的發展方向。”黃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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