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高校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除外)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即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6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內(即197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7、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8、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9、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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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公告:海南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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