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的背景】
(1)“半邊已經被拆除,另外半邊還矗立在原地”,華強北振中路上的一棟樓引得不少行人嘖嘖稱奇,而小區里的業主則戲稱其為“樓半半”。記者調查發現,這個叫做中航苑的小區從去年11月開始拆除,至今仍有20多戶業主居住在小區中。因為未與全體業主達成一致意見,部分業主仍留守在被拆小區中,雙方矛盾至今難解。
(2)中航苑小區位于繁華的華強北商業圈,北臨振華路,南臨振中路,不遠處就是深圳的地標性建筑上海賓館,而其正南方就是天虹商場。小區的西邊,中航地產的另外一個項目已經動工。現場調查發現,該小區原有8棟樓,現存6棟半,緊鄰振中路的24號樓已被徹底拆除,25號樓則從中間被拆除得只剩一半。而26、27號樓則從每一單元的正中間拆出了一條20—50厘米寬的縫隙,混凝土結構已被破壞,鋼筋暴露在外。從一樓仰望,可以透過裂縫見到天空,被業主戲稱為“一線天”。
(3)據悉,該小區原有224套房、218戶,目前已有90%住戶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另有22戶未簽約,仍堅守在小區里。業主稱人沒搬走就拆是“逼遷”對于“樓半半”,多名業主稱,這樣的樓住著讓人整天提心吊膽,對建筑的安全性非常懷疑。在未簽約的業主看來,人還沒搬走就開始拆樓的行為就是“逼遷”。對此,中航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海騰表示只是進行了“結構切割”,“對于安全性,如果出了事,中航承擔一切責任。中航這樣一個大型的負責任國企,如果在拆遷中出現安全問題是絕對不允許的”。
(4)為什么將樓切割掉一半呢? 中航城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海騰解釋說:“如果不拆房子、不切割,我們不能給走的業主發放補貼。走的業主從去年9月5日就開始發補貼了,這個也是應廣大業主的要求。為什么走了就要切呢?因為房子必須是產證合一,資產損毀或者不可修復,房產才能注銷,這是合在一起的,我們必須切。”胡海騰表示,“切割離業主是很遠的,我們是從中縫放一跨半來切的;第二,就是這樣拆,他們的樓上我們還是保留了……另外,我們西邊的工地在深挖,為了防止深挖的基礎對這邊的住宅造成不均勻沉降,這樣,切割這個樓就徹底安全了”。
(5)福田區信訪辦表示,“樓半半”事件確實是“野蠻拆遷”,呼吁業主和開發商都不要做出過激行為。
(備注:戴斌老師請同學們留意的是,“野蠻拆遷”并非學者提出,而是由“福田區信訪辦”這一官方部門下的“定論”,這算是比較權威的說法。從這個角度而言,“樓半半”事件確實應該被定性為一個“負面的事件”,值得我們反思的是“如何文明拆遷”的問題了。)
【核心觀點】
(1)這個事件中真正值得關注的是業主對合法性的高度關注和合理的利益訴求方式。退一萬步說,即使業主原地回遷是一種過高的要價,以及對其他已簽約業主是一種不公平,但拆遷中存在的法律漏洞是顯而易見的。業主抓住法律漏洞不放,以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并無不妥。
(2)作為中國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深圳的公民意識一直為人所稱道,而公民意識體現在哪里,用合法的手段維權是最直接的體現。即使這22戶業主的訴求有不合理之處,即使他們所盯住的一些法律漏洞也許是一種誤解,但是,他們用法律維權的勇氣和理智是值得人們敬佩的。希望該事件能夠在法律的框架內,以一種文明的方式得到解決。
(3)政府應該加強“引導”的作用,公開參與拆遷開發商的名字和資質,提供可信任的評估機構。 在具體的拆遷工作中,審查開發商的資質的過程應該公開透明,賠償方案、評估流程等也應該全程向業主公開。中宜教育戴斌老師認為因為信息的不對稱性,業主得到的信息往往零散片面,從而是業主時常在拆遷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來保障業主的利益,用政府監督的辦法,來保障拆遷重建的樓房不會“爛尾”。
(4)城市更新是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是調節特區內外發展失衡和產業升級的需求。針對舊住宅改造過程中遇到的拆遷問題,他認為應加強居民自治協調的能力,完善業主委員會、居委會、街道辦等基層組織,政府在其中主要起了一個引導的作用,選擇權還是在業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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