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
根據各考錄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網上統一公布。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
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職位和無人報考的職位,將進行調劑。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在筆試總成績公布后,通過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網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結束后,報考人員可登錄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網查詢面試通知。
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各省市和中央機關有關直屬機構考錄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體檢在西藏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體檢醫療機構進行,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選擇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人員,需按照各省市和中央機關要求,根據《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和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體能測評和心理測評。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核準,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并結合我區實際開展。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經核準,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結束后,仍空缺的職位,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局視情開展調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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