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201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通知
現就安慶市201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資格復審人選是根據職位招考計劃數,在同職位筆試達線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的。
宿松縣各職位的資格復審委托安慶市組織實施。后續環節信息也將與安慶市各職位一同公布。
2、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4年5月21日10:00—16:00,地點定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市場(棋盤山路348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樓二樓);
非警察職位的資格復審在6月初,具體時間及地點將于5月30日在本網站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考生無故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2014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9月30日。
招考職位有職業資格或證書要求的,資格復審時,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其中,已通過相關考試,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201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憑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辦理資格復審,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證書原件,或原件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招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無勞動(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簽章);自主創業的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需累計時間的應出具多個單位的相關證明材料。
所有證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時均須提供復印件。
4、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同時按規定辦理繳費手續。警察職位體能測評費用每人55元,體能測評合格考生面試費用每人70元。非警察職位面試費用每人70元。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慶市2014年考錄公務員警察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ls
2、安慶市2014年考錄公務員非警察職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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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