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1/24 12:53:24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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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東省公安廳及直屬單位招考
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須知
一、 報考條件 (一)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80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四)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文身,無肢體功能障礙;裸眼視力均在4.8(含)以上。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矯正視力均在5.0(含)以上。
(七)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
公務員(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機關或單位。
二、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按《2011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中要求,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
2、報考人員填報完整信息資料后可隨時查詢審核狀態。如初審通過,須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如初審不通過,可及時改報其他單位和職位。
3、報考人員通過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后,到指定網站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進行網上繳費,視為放棄。如未通過目測和資格復審,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單位。
三、報名及繳費網站
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
四、網上報名時間
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五、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時間
時間:3月27日——3月31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敬告:為方便考生及時改報其他單位職位,請盡量于27日—29日進行網上報名和到指定地點進行目測、資格復審。
六、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地點
地點:山東職工之家(濟南市經二路187號)
乘車路線:(1)從濟南火車站乘11路公交車,到“經二緯一”站下車;(2)從濟南火車東站乘33、83、118路公交車,從濟南長途汽車總站乘4、5、35路公交車,到“天橋南”站下車,南行至經二緯二路路口向東100米即到。
七、現場目測和資格復審須攜帶材料
(一)非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
1、《錄用
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4、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在職人員,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8、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
(二)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
1、《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2、《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報考選調生職位的
選調生職位僅限2008年(含)以前省委組織部公安系統選調生報考,報考人員須符合招考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經縣(市、區)公安局、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公安局、市委組織部審定。不具備上述資格條件的人員,不能報考選調生職位。報考選調生職位人員攜帶材料與非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生相同,另須提供縣(市、區)公安局、縣(市、區)委組織部蓋章的同意報考介紹信。
八、招考信息發布網站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
(www.sdhrss.gov.cn)
山東省公安廳網(www.sdga.gov.cn)“公告公示欄”
九、相關文件
相關內容請查閱:
1、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1年山東省省直機關及直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2、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林業局《
關于2011年統一招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1]37號)。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