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定資料】
近日,某報刊登一篇名為“以法律之盾迎接大數據時代”的報道,具體如下:
隨著云計算、社交網絡、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的飛速發展,世界已經逐步邁入大數據時代,美國政府于2012年3月出臺“大數據的研究和發展計劃”,以提高對大數據的收集與分析能力,增強國家競爭力;很多國家也都把大數據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大數據已經成為一個國家的戰略資源。
2013年的“棱鏡門”引發了全球網絡空間的新型對抗,2014年世界各國會進一步加強網絡空間部署,全球爆發大規模網絡沖突的風險將進一步增加,對我國網絡安全形勢帶來嚴峻挑戰。華創證券分析師高宏博表示,我國無論是從網民數量、發展速度,還是網絡規模和應用方式,都已經進入信息化大國和網絡大國的行列,但長期以來,我國信息化法律缺失成為制約大數據發展的障礙和威脅信息安全的隱患。導致我國在信息安全領域整體實力較弱,在國際網絡空間對抗中一直處于下風,在核心技術方面一直受制于西方國家,產業根基不牢,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絡大量使用國外基礎軟件以及核心關鍵設備。
黨中央、國務院對我國面臨的信息安全問題高度重視,先后發布實施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就新形勢下如何開展和加強我國信息安全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提出了前瞻要求、進行了具體部署,并指出要建立行業主管和協管部門緊密配合的網絡管理機制,完善法律法規,依法加強管理,探索建立互聯網管理的長效機制。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完善信息安全立法是建立我國信息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保障。
要在新一輪國際競爭中獲得信息技術制勝能力,便要進行《信息安全法》的立法工作,打破按照傳統的管理模式延伸來劃分管理職責和管理范圍的信息安全監督管理體制,通過立法形式進行信息產業的體制創新,為我國民族信息產業的發展壯大、信息技術制勝能力的孵化、培育和發展掃清制度障礙,從而在信息產業領域率先提高國際競爭能力,帶動綜合國力超趕發展,最終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信息安全立法是我國在新一輪國際競爭中獲得信息技術制勝能力的重要前提。
我國現行有關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相互之間存在的沖突和交叉過于嚴重。應當通過信息安全立法才能解決。
2014年對我國信息安全行業來說將是關鍵年。政府會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能,加快立法進程。多位專家認為,2014年我國信息安全將全面構建信息安全法律體系。全國政協委員、神州數碼董事局主席郭為建議,要以信息安全立法為突破點,加強我國大數據安全保障和開發利用,迎接大數據時代。一方面,隨著在線交易、在線對話、在線互動,在線數據越來越多,個人信息可以在網絡上大規模匯集形成大數據,若這些數據被惡意搜索、分析和利用,將極大地威脅個人、組織和國家的信息安全。因此,必須進行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為公民網上活動和大數據產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另一方面,完善現有法律,進一步明確數據信息主體、客體的權責邊界。細化和完善現有法律法規,明確信息資源是資產,規定信息主體、客體的權利和義務。主體(信息提供者)的權利,應包括獲取權、知情權,信息的決定權、更正權、公開權、封鎖權、刪除權,利用信息獲取經濟利益的權利以及獲得救濟權等;客體(信息使用者)的權利,包括信息的有限使用權等,其義務應包括告知、保存、保密,以及依法支付相關經濟利益等。
【模擬題】
結合給定資料5,談談你對“以法律之盾迎接大數據時代”這篇報道標題的理解。
要求:1.觀點明確;2.分析深刻,條理清晰;3.不超過350字。
【參考答案】
大數據已經成為一個國家的戰略資源,我國需以信息安全立法為突破點,加強大數據安全保障和開發利用,迎接大數據時代。
我國的網民數量、發展速度、網絡規模和應用方式都已經進入信息化大國和網絡大國的行列,但信息化法律缺失成為制約大數據發展的障礙和威脅信息安全的隱患。完善信息安全立法是建立我國信息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保障,是我國在新一輪國際競爭中獲得信息技術制勝能力的重要前提,是解決我國現有法律沖突和文件交叉的現實需要。
我國應加快立法進程,完善信息安全法律體系。一方面,進行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為公民網上活動和大數據產業發展提供倆您改好的法律環境。另一方面,細化和完善現有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數據信息主體、課題的權責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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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