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判斷”是遼寧省公務員考試行政能力測試五大部分之一,中公教育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專家將以真題為例,為廣大考生講解試題特點,答題技巧與復習方法。
與其他四部分相比,常識判斷更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重點在于考察考生多方面﹑多層次的綜合知識的積累。如果說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資料分析這四部分還可以系統歸納出各個知識點,從而有針對性的進行復習備考的話,那么常識判斷這部分則顯然并沒有那么強的實戰操作性。常識部分涵蓋法律、政治﹑經濟﹑管理﹑人文﹑科技﹑日常生活等多個方面,重點在于考察應試者在這些方面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基本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
認真分析遼寧省以往多年的試題,我們確實可以清楚的看到這部分以往考察的知識面非常廣泛,可以說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從古到近,從國內到國際,從經濟到政治,從法律到道義等等。因此令很多考生在考場上只能望題興嘆。05年以后,這部分考試偏向考察法律基礎知識。提醒考生要仔細研讀大綱。2009年遼寧公務員考試大綱已明確說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側重法律知識運用)、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性試題”。
常識部分總體來說方法性﹑技巧性不強,主要是知識性的考查,所以更應該從具體的知識積累下功夫。下面就法律常識和政治常識部分的命題特點﹑命題方法和復習技巧做簡要介紹。
一、法律常識部分
1.法律常識涉及法理學﹑憲法﹑行政學﹑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公務員法等,其中以根本大法——憲法和法律熱點——行政法所占比重最高。主要考查一些應知應會的問題,以測查相關法律的一些根本性規定為主,基本不涉及專業法學理論問題。而且以單項選擇為唯一題型,所以主要是點的考查,而不是面的考查。對于法律常識部分,更應該注意法與法之間的聯系,注意結合試題加強法律知識的靈活運用,注意對如物權法﹑公務員法等新生法律法規的關注和理解。
例如:(08年第86題)物權法的立法是涉及每一個人生活的大事。按照物權法一般理論,下列選項中屬于用益物權的是:
A.土地使用權
B.抵押權
C.留置權
D.質押權
【答案】A。解析:《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用益物權是他物權的一種,是指非所有人對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權利。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
2.法律常識也常以案例的形式出現。解答案例題首先要對題干中的情景進行定性,再看法律對這種性質的行為是如何規定的,從而得出答案。
例如:(08年91題) 江某在某超市購買了一臺電動榨汁機,1個月后出現故障,要求超市處理。但超市“購物須知”規定:“在本超市購物有質量問題請及時解決,自購物之日起超過15日的概不退換。”超市以此為由,拒絕受理,要求江某與生產廠家聯系處理。對本糾紛的處理,下列觀點錯誤的是:
A.超市的規定是“霸王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無效
B.超市的規定是要約,消費者的購買是承諾,雙方形成合同關系,所以規定有效
C.超市的規定是格式條款,但免除了自己的責任,所以無效
D.超市的規定與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相抵觸,所以無效。
【答案】B。解析:超市并非要約紅某,他們之間沒有發生要約行為。因此B項是錯誤的,A、C、D項均是正確的。
3.對于法律知識的考查不僅局限于知識點的記憶,通常還和考查靈活運用能力相結合。
二、政治經濟學部分
政治經濟學部分則注重哲學原理和中國實際國情的結合;哲學部分更應該注意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應用,而非死記硬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則更應該注意具體知識點的把握,特別是一些關鍵詞,如本質﹑實質﹑出發點﹑基礎﹑核心等等;時事政治以考試當年的上半年,尤其是考前兩三個月國內外的重大事件和熱點問題為考查重點,而且,在時事的題目中也加入了考查分析能力的成分。只要平時多關注一下新聞,考生都不會感到陌生。
三、注重真題的練習和積累
歷年中央及各省市機關公務員考試真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借鑒性。各位考生應該認真解答,在答題中加強知識點的鞏固﹑理解和運用。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考生在熟練掌握相關法律知識的基礎之上,還應注重日常的積累。在平時的學習過程中,加強對人文、科技、經濟等知識的關注,注意對社會時政熱點的把握。唯有這樣,才能不斷擴大自身知識面,豐富自己的知識儲備,在常識判斷這一部分的答題中高人一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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