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我省國稅系統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線見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4年3月8日-3月11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組織方式及地點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工作由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統一組織。面試地點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36號左海大廈,面試地點交通路線圖詳見附件三。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四、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2.《考試報名登記表》,從考錄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載、打印。
3.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其他考生提交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打印)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5.社會在職人員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或檔案托管單位出具證明材料(招考職位其他條件中注明招錄2012年及以后應屆高校畢業生的,上述證明材料中應注明自畢業之日起至今工作經歷情況)。
6.留學回國人員提交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提交簽訂的基層服務合同或協議,以及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
8.報考職位條件中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以招考簡章公布內容為準)。
以上1-8材料請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復印件按順序裝訂好。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二)資格復審方式
1.郵寄材料。請考生將上述資格復審材料的復印件(1份),于2014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不接受個人送達及快遞公司送遞)寄到:福建省國家稅務局人事處收,郵編:350003,聯系電話:0591-87098282。未按時郵寄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考生因特殊情況,個別材料無法出具的,應在郵寄時提交情況說明,并在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說明已經收到。
2.現場資格復審。請考生于2014年3月6日至3月7日,攜帶上述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地點為: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36號左海大廈七樓會議室,現場資格復審地點交通路線圖詳見附件三。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確定綜合成績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由招錄機關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
2.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其他
1.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考生面試結束后在面試考場外等候,待工作人員計算面試成績后,在下一個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2.福建省國家稅務局面試工作聯系電話為:0591-87098854。請入圍考生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撥打上述電話與我局取得聯系,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無故逾期未與我局取得聯系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 3月13日16:00,在福建省國稅局機關辦公大樓4樓會議廳公布考生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排名、布置體檢有關事項,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
附件一: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
附件二:福建省國家稅務局系統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分數線
附件三:交通路線圖
附件下載:fujian_gwy.rar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