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福建省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銅礦濕法廠發生銅酸水滲漏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順著排洪涵洞流入汀江,導致汀江部分河段污染及大量網箱養魚死亡。撈起的死魚約50萬斤, 清洗后回投江中的活魚約三四百萬斤。“肇事”的銅礦濕法廠已經無限期停產,全面開展整改,同時將依照事故調查結論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
表面看,突發環境事件的直接原因,或者是由安全生產和交通事故引發,或者是企業違規生產和排污。但其根本原因是有關高污染風險行業以及地方政府環境意識淡薄,沒有建立有效的監控和應對機制,麻痹大意,未能防微杜漸。導致紫金礦業污染事故屢次發生并釀成此次重大事故的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經環保部和福建省環保廳、龍巖市政府及環保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公布了,認定此次事件是一起由于企業污水池防滲膜破裂導致污水大量滲漏后通過人為設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發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第二,紫金礦業集團當地的利稅大戶,發生污染事故,政府兜著。調動人力物力應急處置,安撫群眾、賠償損失,全部或大部分均由政府埋單。
第三,地方保護,肇事企業得不到應有的懲罰,不認真吸取教訓,不增加治污投入,更加強日常監管。
紫金礦業多年來一直在污染的旋渦中發展壯大。污染問題與地方政府保護有直接關系。隨著紫金礦業的興盛,該縣成為顯赫一方的富裕之地。上杭縣財政總收入增長與紫金礦業密不可分。地方官員與礦企千絲萬縷的聯系使得監管不利,使得紫金礦業在面對一系列環保問題的時候,依然能夠我行我素導致此次紫金污染事件的發生。
一方面,要加強環保監管,負有保障轄區環境質量的地方政府,要有效控制企業可能帶來的污染風險。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要發生這些水污染事故的緊急事件的應當立即來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沒有及時的通知自委辦水污染防治法的。
另一方面,高污染風險行業理當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完善治污設施建設,提高管理水平。企業要高度重視環保,事故發生后企業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要把社會的形象損失降到最低,更重要的是把對社會健康的危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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