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區國稅系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個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職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劑。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筆試最低分數線見附件。
二、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13年3月20日-3月22日。每天上午9∶00開始,考生入圍封閉管理的時間為上午8∶30,截至當天上午8∶5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組織方式及地點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工作由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統一組織。面試地點為: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考生須于2013年3月18日至3月19日(上午9∶30-13∶30,下午3∶30-18∶30),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地點為: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人事處912室(西藏拉薩市北京中路51號)。
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地點
公交路線:乘14路、16路、17路、21路公交車,在電教館站下車向西200米,或在西郊電信站下車向東200米;乘坐14路、16路、17路公交車,在功德林站下車向西200米,或在手機城站下車向東200米。
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考試報名登記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打印)。
3.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其他考生提交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交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從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下載、打印)和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5.社會在職人員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或檔案托管單位出具證明材料。
6.留學回國人員提交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7.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報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提交簽訂的基層服務合同或協議,以及服務期滿時的考核材料。
8.報考職位條件中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以招考簡章公布內容為準)。
以上材料請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
五、確定綜合成績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每個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的人選。
2.參加面試人數少于錄用計劃3倍時,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六、其他
1.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第二天,招錄機關通過網絡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在兩天后上網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2.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面試工作聯系電話為:0891-6834197、6833464(傳真)。請入圍考生在此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撥打上述電話與我局取得聯系,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無故逾期未與我局取得聯系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體檢。體檢時間:2013年3月25日至3月26日。體檢地點: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附件一: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名單
附件二: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系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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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