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標準,面試可以分為以下幾種主要形式:
1.壓力性面試與非壓力性面試。
這是根據面試的目的不同進行的劃分。前者是指招聘者有意對應聘者施加壓力,使其焦慮不安的面試形式。這種面試的目的是鑒別出那些對壓力敏感且具有較強承受能力的應聘者。在面試中,考官提問一些直接甚至很尖銳的問題,使應聘者感到不舒服,如應聘者換過好幾次工作,那么招聘者會問經常換工作表明這個人不負責任、不成熟,這時就對應聘者形成了考驗:如果應聘者合理解釋自己為什么要換工作,那么應聘者的提問就可以繼續進行;如果應聘者一下子變得很生氣,那么就表明這個人承受能力有限。非壓力性面試則是指在沒有壓力的情形下考察應試者有關方面的素質。
2.鑒別性面試、評價性面試和預測性面試。
這是根據面試的作用進行的劃分。所謂鑒別性面試,就是依據面試結果把應試者按相關素質水平進行區分的面試;評價性面試則是對應考者的素質做出客觀評價的面試;而預測性面試是指對應考者的發展潛力和未來成就等方面進行預測的面試。
3.一次性面試和分階段面試。
這是根據面試的進程來劃分的。一次性面試是指用人單位對應試者的面試集中于一次進行。在一次性面試中,面試考官的陣容一般都比較強大,通常由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及人事測評專家組成。在一次面試的情況下,應試者是否能面試過關,甚至被最終錄用,就取決于這一次面試。
分階段面試又可以分為兩種形式,一種叫“依序面試”,另一種叫“逐步面試”。依序面試一般分為初試、復試與綜合評定三步。初試的目的在于從眾多應試者中篩選出較好的人選。
初試一般由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主持,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儀表風度、工作態度、上進心、進取精神等,將明顯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初試合格者則進入復試,復試一般由用人部門主管主持,以考察應試者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為主,衡量應試者對擬任工作崗位是否合適。復試結束后再由人事部門會同用人部門綜合評定每位應試者的成績,確定最終合格人選。逐步面試一般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領導、處(科)長以及一般工作人員組成面試小組,按照小組成員的層次,按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對應試者進行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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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