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海南省海口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組織部、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選聘生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公告》的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2年海口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范圍
報考海口市行政機關(參照管理單位),筆試綜合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45分)以上并在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招考職數為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招考職數為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范圍內的考生。
海口市勞動教養管理所的招考職位由于需要進行體能測試,按1:5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面試比例仍按1:3確定。
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和招考職位要求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
二、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或證明材料;在職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定向職位的“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的人員,須提供團省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處、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開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逾期不提供相關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缺少上述材料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和明顯不符合招考職位條件要求的,將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筆試成績排名順序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
三、復審時間
2012年6月11日至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復審地點
海口市海秀東路18—8號海南鑫源溫泉大酒店4樓1號會議室。
聯系人:陳慧
聯系電話:0898--68724238
海口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考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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