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出現過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房價上漲過快,價格泡沫增多。衡量一個城市的房地產價格是否合理,要看當地居民的房價收入比。國際上流行的合理標準是3:6;目前,我國大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都超過了世界銀行的警戒線。從這種意義上講,我國許多大城市的房地產的價格泡沫是顯而易見的。二、土地管理弊端突出,腐敗與暴利蔓延不止。土地價格上漲會導致商品房開發成本上升,從而推動房價上漲。政府壟斷土地供應一級市場,政府土地收益的高低與成交地價的高低成正比。三、保障性住房政策體系實施不力。保障體系的多軌性、保障性與市場性沒能良好對接以及保障性住房限定條件多和操作環節多,使得建造和購買程序復雜,極易出現問題和滋生腐敗。
前有上?!皹谴啻唷?,后有成都“樓歪歪”,樓房安全問題日益突出,現今相關部門制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偏低,只要不影響整體使用,許多有瑕疵的房子會被認為是合格。在真的出現了質量問題,消費者維權更是艱辛和苦澀。鑒定機構的選擇,對責任方懲罰性賠償的獲取,法律上又存在無數盲區。相關部門需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和分析。加快推進信息系統的擴展和需求分析、數據采集、標準制定等基礎工作,逐步完善以季報為主的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體系,及時準確把握房地產市場走勢。加強市場秩序監管,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由于政府有關部門主觀上沒有正確履行職責,個別工作人員失職瀆職,把經濟適用房這一為民謀利的政策變成為少數人謀取私利的工具;客觀上,由于經濟適用房的分配制度不夠健全,操作不夠透明,如搖號過程缺乏公開透明機制,得不到公眾和媒體的有效監督,制度上的不完善、操作上的不透明,為權力的不規范運行制造了條件,客觀上導致了六連號之類住房分配不公平事件的發生。只要政府觀念不端正、保證權力規范運行的體制機制問題不解決,類似現象的重復發生就難以避免。
因此,政府要把完善制度作為杜絕“六連號”之類不公平現象的著力點,加快民生工作公開,凡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都要全程向社會公開,接受各界監督,強化監督制約,規范權力運行,使為人民謀福利的行政權力再也不許用來為少數人謀私利。同時,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行政倫理建設,促使公職人員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保證一切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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