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可憑姓名、身份證、準考證號碼查詢本人體檢結果。請體檢合格考生保持電話聯絡暢通,以便招錄機關聯系相關事項。
二、需作進一步檢查的考生,請按要求到原體檢醫院做進一步檢查。省第二人民醫院安排在6月1日,地點在該醫院門診部七樓體檢中心;廣州華僑醫院安排在6月2日,地點為該醫院門診四樓體檢中心;南方醫院安排在6月3日,地點為該醫院健康管理中心一樓。考生務必按上述時間安排,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按招錄機關要求到指定地點集中,于當天上午8時前到原體檢醫院報到。請考生注意與招錄機關工作人員聯系溝通,確保按時進行檢查。進一步檢查的費用仍由招錄機關承擔,其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與第一次體檢相同,結果將在廣東人事網(www.gdrst.gov.cn)上公布。
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除視力、聽力、血壓、心率等當場復檢體檢項目不合格的考生外,其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填寫《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復檢申請表》(樣式附后),向招錄機關提出復檢申請。復檢費用由考生負擔,復檢時間另行通知。
廣東省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復檢申請表.doc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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