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0年2月,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開展小城鎮綜合改革建設試點的實施意見》,確定在上杭縣古田鎮(具體名單見鏈接)等21個小城鎮開展綜合改革建設試點,著力打造“規劃先行、功能齊備、設施完善、生活便利、環境優美、保障一體”的宜居城市綜合體,充分發揮小城鎮在聯結城鄉、輻射農村、擴大就業和促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就業和社會保障的一體化。
宜居城市的內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宜居城市是指人文、自然環境協調,經濟、社會、文化、設施等各方面均達到較高水平,適宜人類工作、居住和生活的城市。狹義的宜居城市則突出關注城市的生態環境和居住功能,是指氣候、生態、人工環境等方面適宜人類居住的城市。
【標準表述】
從城市發展進程的歷程看,大都經歷了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后工業社會、信息社會等幾個階段。在由低到高的進化過程中,隨著城市的拓展和經濟的迅速增長,逐步出現了城市擁擠、交通堵塞、環境污染、空間緊張、生態質量下降等問題。與此同時,人們對生活環境、生活質量、生存狀態的要求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并且總體上需求越來越復雜、要求越來越高,這個必然的進化趨勢導致人們越來越關心人居環境及自身的生存狀態。
宜居城市的指標為例,包括穩定(安全)、健康、文化和環境、教育、基礎設施五個方面。
[因素]
宜居城市必須具備以下幾個“基因”:
第一,宜居城市必須是經濟持續繁榮的城市。
因為城市是區域經濟的組織、管理和協調中心,是經濟要素的高密度聚集地,是各種非農產業活動的載體。城市只有擁有雄厚的經濟基礎、先進的產業結構和強大的發展潛力,才能為市民提供充足的就業機會和較高的收入,才能為宜居城市物質設施建設提供保證。
第二,宜居城市必須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城市。
只有在政治穩定、治安良好、民族團結、各階層融洽、社區親和、城市城鄉協調發展的城市,居民才能安居樂業,才能充分享受豐富多彩的現代城市生活,才能將城市視為自己物質的家園和精神的歸宿。
第三,宜居城市必須是文化豐富厚重的城市。
只有具有歷史文化遺產豐富、文化設施齊備、文化活動頻繁、城市文化氛圍濃郁的城市,才能稱之為思想、教育、科技、文化中心,才能充分發揮城市環境育人造人的職能,才能提高城市居民的整體素質。
[措施]
第一,要制定建設宜居城市的戰略和規劃。
戰略對城市發展的目標、方向、途徑等所作的宏觀謀劃,是對城市未來形象進行定位的重大抉擇。制定符合宜居城市內在要求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政府駕馭宜居城市發展全局的重要手段和首要環節,是實現宜居城市的前提和基礎。宜居城市建設戰略規劃和城市設計必須把握其前瞻性、綜合性、區域性的特征。
第二,做好宜居城市的環境影響評價。
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中,重視規劃引領己經成為城市政府的共識,但對已經編制的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則不被關注。現實中,不少地方只對符合規劃的項目進行環境評價,而沒有對規劃本身是否影響環境作出評價,這是非常嚴重的誤區,況且,并不是所有的規劃都是科學合理的。加強規劃對環境影響的評價,將有助于規劃對宜居城市建設的科學引導,通過對工業、農業、能源、交通、旅游、重大基礎設施等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進行系統和綜合性的評價,在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方法、評價技術路線中體現出宜居城市建設的思想。
第三,制定宜居城市建設的科學指標體系。
建設宜居城市要有科學的指標體系作為政府工作的依據。宜居城市指標體系的建構應結合每個城市的現狀,體現時代性、地域性和階段性的特點。指標的選取旨在保持建設宜居城市在整個復雜體系的層次性、代表性以及現實性的最優組合。同時,指標體系還要反映各指標之間的有機聯系,如自然生態系統與人類社會經濟活動之間的聯系,這可以通過在土地利用的費用效益分析中設立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相關的指標而得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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