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遞推數列在江蘇公務員考試行測中一改做差數列“統治天下”的局面,已經成為數字推理考察中最重要的形式之一,相信大家對經典的和、差、積、商、倍、方等常規考查方式有了很深入地了解。但是隨著命題的發展,遞推數列也出現了一些比較新的形式,這些新題目的形式,非常值得我們去關注,那么接下來,就將遞推數列的新形式做一深入全面地探討和交流。
總的看來,遞推數列的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規律不完整或者規律交叉遞推型
這類題目的規律并不完整,有些數字之間的規律非常明顯,但是有些數字之間的規律并不明顯;或者數字之間的兩種規律交叉存在。
例1、38,24,62,12,74,28,( )
A. 74 B. 75 C. 80 D.102
【解析】本題答案選D,我們容易看出規律38+24=62、62+12=74、74+28=(102),但是24與62,12與74之間的規律不明顯,所以我們將這類題目歸類為規律不完整遞推型數列。
例2、2,7,14,21,294,( )
A.28 B.35 C.273 D.315
【解析】本題答案選D,我們能夠明顯看出規律:2×7=14,14×21=294;7+14=21,21+294=(315),這兩種規律交叉在這一道題目里,屬于規律交叉型遞推數列。
2、隔項遞推型
應該說,隔項遞推數列是遞推數列另一種新形式,它已經不再局限于原來遞推規律中的前項直接推后項,而是考察前項推出后面隔一項的規律。我們通過下面兩道例題來說明。
例3、6,7,8,13,15,21,( ),36
A.27 B.28 C.31 D.35
【解析】本題選B,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6+7等于第四項的13,隔著第三項,也就是,依此類推,6+7=13,7+8=15,8+13=21,13+15=(28),15+21=36。
3、機械分組型
近幾年,遞推數列除了上面的新形式,還有一種類型,在地方考試中也考到了數次,那就是機械分組類的遞推規律:前面的項與本身含有的數字結合,推到下一項。
例4、44,52,59,73,83,94,( )
A.107 B.101 C.105 D.113
【解析】本題選A,規律為44+4+4=52(44加上本身含有的兩個4等于下一項),52+5+2=59(52加上本身含有5和2等于下一項),同理,59+5+9=73,73+7+3=83,83+8+3=94,94+9+4=(107)。
4、其他
另外,考試中還出現其他新的遞推形式,大家應該了解一下。
例5、2,3,6,8,8,4,( )
A.2 B.3 C.4 D.5
【解析】本題選A,規律為前兩項做乘積取尾數,即為第三項,例如8×8=64,取4為下一項,因此8×4=32,最終結果為32的尾數2。
例6、-2,1/2,4,2,16,( )
A. 32 B. 64 C. 128 D. 256
【解析】本題選D,規律為,即(1/2)-2=4,41/2=2,24=16,162=(256)。
我們通過了解這些遞推數列的新形式,可以更好地把握公務員考試的命題規律與趨勢,如果在考試中遇到常規遞推規律不能解決的題目,可以考慮一下是不是屬于這些曾經出現的新形式。最后希望考生朋友們,在復習中,舉一反三,與時俱進,最終取得滿意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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