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擴大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支持人民代表大會依法履行職能,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聯系,建議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完善民主監督機制,提高參政議政實效。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證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權。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完善決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加強公民意識教育,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
(二)發展基層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對干部實行民主監督,是人民當家作主最有效、最廣泛的途徑,必須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重點推進。要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擴大基層群眾自治范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三)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推進依法行政。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
(四)壯大愛國統一戰線,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要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合作共事,選拔和推薦更多優秀黨外干部擔任領導職務。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五)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環節。要抓緊制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著力轉變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健全政府職責體系,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的干預。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健全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
(六)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必須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