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3/5/21 0:00: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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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羅湖區翠竹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陳學度近日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近一年深圳已有5名街道黨工委書記先后落馬。“街官”腐敗并非僅為深圳所獨有,此前各地也屢有街道干部貪腐案發。專家認為,必須警惕“街官”腐敗給社會發展帶來的負面影響,要進一步加大對“街官”腐敗的監管和治理。
“街官”腐敗頻發
反腐倡廉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街官”不是高官,但“街官”直接服務于老百姓日常生活,所以他們的違法違規行為,更讓老百姓有切膚之痛。
深圳連續發生的“街官”腐敗案尤為典型。記者近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獲悉,曾被網絡舉報而引起社會關注的翠竹街道原黨工委書記陳學度貪腐一案,有了新進展。4月15日,陳學度已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據悉,陳學度在工程項目發包、人事任用及調動等環節,涉嫌收受賄賂。
陳學度已是近一年來深圳第五位落馬的街道“一把手”:
2013年1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寶安區沙井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劉少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2年12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數罪并罰判處羅湖區蓮塘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梁鉅坤有期徒刑18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2012年12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龍崗區坪地街道原黨工委書記張慶源有期徒刑6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2012年12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南山區南頭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黃亮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提供的信息顯示,2012年3月至今,深圳市已有53名街道工作人員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近年來,街道干部儼然成了貪腐高發人群。
“街官”權力大制約少
“街官”腐敗頻發,病因何在?長期關注基層社會治理的安徽大學管理學副教授常偉說,一般而言,在經濟發展速度快的地區,尤其是在面臨大量資源整合、利益調整的城鄉接合部,基層干部腐敗問題往往會比較突出,街道干部雖然行政級別不高,但他們手中的權力并不小,一旦失去有效的外界監督,在物質利益的巨大誘惑下,容易誤入歧途,淪為腐敗分子。
記者調查了解到,深圳的街道黨工委書記,往往兼任街道辦事處主任,是名副其實的“一把手”。街道往往擔負有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環保、查違、搶險救災等廣泛職能。一名辦案檢察官說:“工作中,權力較大又缺少監督制約,就很容易形成‘一言堂’的局面,也必然滋生貪腐行為。”
坪地街道原黨工委書記張慶源因未嚴格執行有關處置國有資產的程序,讓行賄人以較低的價格順利購買了坪地街道8000多平方米的某商業鋪位。對此,行賄人在接受檢察機關的調查問話中,也直言不諱地稱:“街道黨工委書記,最有決定權。”
同樣,沙井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劉少雄在征地過程中通過“關照”黑社會組織“沙井新義安”頭目陳垚東而獲得好處費1200萬港幣。“按劉少雄本人的供述,陳垚東‘獲利巨大,做得好的話能賺4個億’。”辦案檢察官說。
同時,在基層人事任用及工作調動等方面,一些街道黨工委書記更是大權在握。蓮塘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梁鉅坤,就曾多次在轄區內工作人員的調動、提拔、編制轉換等環節中收受他人賄賂。
“內部監督嚴重失效,外部監督又難以深入,監督的真空狀態,促使街道一把手大權獨攬局面的形成。”辦案檢察官說。
遏制“街官”腐敗
處在最基層的街道辦事處能否高效、廉潔運行,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和發展狀況。因此,如何有效監督制約街道辦一把手的權力,不容忽視。
“目前,深圳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一把手往往是黨政二合一,這樣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不利于監督制約。”辦案檢察官說。
這位檢察官認為,要對街道一把手形成有效監督制約需從分權、制衡、監督三方面著手。要通過制度設計,讓人事、財務、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等工作形成不同領導的合理分工負責。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模式,杜絕在基層組織或部門中出現“一言堂”的局面。
中山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張緊跟認為,要扭轉“街官”貪腐這一局面,更為關鍵的是要轉變思路,將經濟發展統籌到市級政府,避免基層對資源的零散化開發,從而弱化街道辦的經濟發展功能,強化街道辦的公共服務功能。
常偉認為,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存在著不小的利益誘惑,僅僅依靠道德手段約束手握資源分配權的“街官”是不現實的。只有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等各種形式的監督制約機制,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才能減少“街官”被腐蝕的機會,才能有效預防“街官”腐敗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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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