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基層政法機關2014年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教育入學考試簡章
根據中央政法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十二部委《關于印發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4]31號)規定,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招生考試筆試將于9月20日至21日舉行。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兩部分,20日舉行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21日舉行教育入學考試。
一、招錄計劃、報名條件及時間
見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公布的《內蒙古自治區基層政法機關2014年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簡章》。
二、教育入學考試
教育入學考試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協助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教育考試科目由教育部根據國家統一高等院校入學考試模式,結合試點班特點按層次確定,報考專科層次(包括二專科)的考生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層次的考生參加民法學的考試。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負責制定。
三、考試時間安排
日 期 | 科目名稱 | 考試時間 |
9月21日上午 | 文化綜合 | 9:00—11:30 |
民法學 | 9:00—11:30 |
四、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設在呼和浩特市,具體地址見準考證。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五、答卷要求
教育入學考試試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提供,均是漢文試卷,考生可自愿選擇用漢文或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試卷不得同時使用兩種語言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均按零分處理。
六、加分條件及學歷審核
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筆試總成績上加2.5分,符合報考部分招錄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大學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考生學歷審核與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同步進行,學歷審核由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時間、地點和安排將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另行公告(http://www.nm.zsks.cn)。考生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大學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入伍通知書、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士官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七、公布成績
2014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教育入學考試成績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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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黑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