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為民所用”是2002年胡錦濤同志擔任黨的總書記以來,對中國共產黨黨員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這一要求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對權力本質認識的高度自覺和對權力行使目標的鮮明態度,對中國社會政治權力的健康運行具有極其重大的示范與規范意義,也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但同時我們也不應該回避,在一些地方、一些黨員干部行使權力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值得警覺的現象,口頭上講“權為民所用”,實際中卻是“權為己所用”。像最近發生的領導干部的孩子為在高考中加分而改民族成份、經濟適用房分配竟然搖出千億分之一概率的六連號、領導干部及其親友低價購買商品房、政府官員入股房地產公司牟取暴利等等,這些事件的背后沒有一件是“權為民所用”,無一例外的是“權為己所用”。誠然,這只是少數人、少數地方的個別現象。
那么如何才能讓“權為民所用”真正從理論走向實踐,從要求變成行為?就需要我們雙管齊下,標本兼治,通過制度設計讓黨員干部必須“權為民所用”,通過高揚信仰讓黨員干部自覺“權為民所用”。
先講制度設計。我們的黨員干部都是愿意代表人民群眾利益的,也都認為自己是代表人民群眾利益的。但這種代表不能僅僅停留在言語中,必須體現在行動上。只有體現在行為上的代表才是真正的代表。科學的制度安排正是讓這種代表從理論走向現實的必由之路。它可以讓權力必須為民所用,權力不得不為民所用;讓權力不能為己所用,權力不敢為己所用。
這樣的制度設計,主要著眼于增強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加強對權力行使的監督。隨著現代經濟發展與科技進步,互聯網絡、手機短信等信息平臺,錄音錄像等數碼產品的廣泛普及與使用,使得權力透明運行具備了實現的手段。前一段時間公務員海外奢侈考察,房產局長抽天價煙等等問題被曝光,充分說明權力再想在暗箱中操作越來越不容易。最近最高人民檢察院開通的舉報網站由于點擊人數太多,導致網站癱瘓,而舉報電話12309也幾近被打爆,這更是充分反映了人民群眾有監督的積極性。我們要及時地把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到制度的層面。讓制度保證政務公開,所有能公開的必須全部公開;讓制度保證監督有力,所有該監督的必須接受監督。
這樣的制度設計還必須要有足夠的嚴肅性,對權力違規使用絕不寬容。據媒體報道,有的地方干部低價購房被曝光后,不僅沒有畏懼之心,甚至連補差價這一最起碼的改正措施都不愿意做。為什么會這樣,就是因為懲處力度不夠,心存僥幸。制度的嚴肅性就體現在,讓亂用權力為私己謀利益者一經發現,馬上罷官丟爵,這樣再不會有人敢鋌而走險。因為對那些想要以權謀私的官員來講,他們深深知道沒有了權力就什么都沒有了。
再講高揚信仰。制度是有效的,但制度只是保證“權為民所用”的必要條件,并不是充分條件。如果只強調制度而忽略其他方面必要的配套,不僅制度的功能不能有效、充分發揮,甚至還會出現“法愈繁而人愈怠”的狀況。找制度的漏洞,鉆制度的空子,在現實生活中并不鮮見。
制度研究告訴我們,人是制度中最為關鍵的因素。人如果自覺,不令而行;人如果不自覺,有令不行。自覺是什么?對黨員干部來說,就是中國共產黨人的覺悟,中國共產黨人宗旨信仰的體現。
為什么我們講,高揚信仰就能自覺做到“權為民所用”。這是因為高揚信仰,黨員干部就會對人民群眾的利益如同己出,對人民群眾的困難感同身受,對人民群眾的感情純然無暇。現在有些同志受西方政治觀念的影響,總對信仰的存在抱有懷疑的態度,這是健忘而短視的。過去年代中國共產黨人為信仰而獻身的例子舉不勝舉。就今天來說,無私奉獻也不是不可能有的品格。我們舉一個直觀的例子。現在經常有黨員干部自稱是“父母官”,這種說法有封建的色彩,我們不主張。但如果換個角度,從父母對孩子感情的角度來解釋,這種意識還是可取的。如果我們的黨員干部對群眾的感情能像父母對孩子的感情那樣,“權為民所用”就會成為一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因為父母對孩子的感情是最無私、最真誠、最不講回報、最不計較成本的。我們對任何一對普通父母對孩子做出的無私奉獻都不懷疑,為什么要對一個有信仰、有覺悟的共產黨員干部對群眾的無私奉獻表示懷疑呢?高揚信仰,是中國共產黨的精神優勢。正是信仰的存在,讓中國共產黨贏得了執政的地位;我們還要靠這種信仰,去不斷夯實執政的地位。
強化制度,高揚信仰,只要這兩方面的工作都做好了,我們相信,“權為民所用”會成為絕大多數黨員干部的自覺行動。
——《半月談》2009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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