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經白城市人事局同意,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白城市政府法律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2008年白城市政府法制辦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白城市政府法律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專業人員一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第一學歷為國家統招全日制重點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業畢業,具有法學學士及以上學位,具備兩年以上法律工作實踐經驗。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3、身體健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2008年白城市政府法制辦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白城市政府法律服務中心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等工作均由白城市政府法制辦承辦和完成。
(一)組織報名
報名時需攜帶的材料
1、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張。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5、個人簡歷一份。
(二)報名時間
2008年11月11日——2008年11月14日。
(三)報名地點
白城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文化東路1號白城市政府院內政府新綜合辦公樓538室。
(四)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2008年11月17日——2008年11月18日。
四、招聘考試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法學專業知識》和《公文寫作》。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08年11月20日。
08:00——9:30《法學專業知識》
10:00——12:00《公文寫作》
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每名考生需準備碳素筆、圓珠筆或鋼筆。
3、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折算后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法學專業知識》、《公文寫作》每科滿分為100分,各占總成績的60%和40%。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筆試成績相同,依次以《法學專業知識》、《公文寫作》成績高者進入面試;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面試。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法的方式進行。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應用能力、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及舉止儀表等。
面試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45%、面試成績占55%.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依次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招聘人選,在白城市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招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受聘人員待遇
被聘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后,享受在職人員同等待遇。
其他未盡事宜請咨詢白城市人事局干考中心和白城市政府法制辦或登錄白城市政府網站(www.bc.jl.gov.cn)查詢。
白城市人事局干考中心:04363347423
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04363228285
白城市人事局
白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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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