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建設,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到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市效能辦(市效能投訴中心),以及鼓樓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和晉安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的職位與人數
根據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市效能辦(市效能投訴中心)及鼓樓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和晉安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人員編制和職位設置的有關規定及空缺情況,本次公開遴選的職位為科員,共9名。具體職位如下:
01職位: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科員6名;
02職位:市效能辦(市效能投訴中心)科員1名;
03職位:鼓樓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科員1名;
04職位:晉安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科員1名。
二、公開遴選人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好,能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一定的理論和政策水平;事業心責任感強,勤奮敬業;熟悉業務,工作能力強,績效優良;堅持原則,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群眾公認度高。
2、本市各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以及工商聯機關公務員。
3、科員職務,在上述機關工作滿三年以上(截止2010年6月30日,含試用期)。
4、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5、年齡3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7、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未受過效能告誡、黨紀政紀處分,沒有違紀違法行為。
8、身體健康。
三、公開遴選的程序
(一)公開報名和資格審查(7月5日至7月23日)
報名人員可直接到市紀委監察局干部管理室報名,也可到所在縣(市)區紀委監察局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期間逢節假日照常進行。報名截止日期至7月23日下午18:00。
報名可個人自薦,也可組織推薦。報名人員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貼1寸近期彩色照片,同時附1張同尺寸、同底照片),附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推薦的,還應由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并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如發現弄虛作假者,隨時取消其參加公開遴選資格。公開遴選工作小組依據公開遴選的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者,發給準考證。
(三)筆試(8月上旬,時間半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包括紀檢監察業務知識)。重在測試應試者對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與運用,不指定復習范圍。筆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四)面試(8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按遴選計劃數1:3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如取至最后一名時出現若干人筆試成績相同,則成績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內容是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及運用。面試成績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五)體檢和考察(8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列順序按選拔計劃數1:2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現若干人綜合成績相同,則綜合成績相同者全部列為體檢與考察對象。考察之前進行體檢,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標準。根據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進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察。若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研究決定
市紀委常委會根據組織考察情況和考試綜合成績,集體討論決定擬調入人選。
(七)公示和試用
在擬調入人選所在單位和擬調入機關進行公示,時間7天。擬調入人選安排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市效能辦(市效能投訴中心)和鼓樓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晉安區紀委機關(區監察局)掛職,并在六個月內根據其表現情況確定是否調入。調動手續按照機關工作人員調動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
聯系電話:0591-83332636(傳真)、83369732
聯系人:肖湘榕、林 政
福州市紀委機關(市監察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小組
2010年7月1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