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危險廢物填埋場建設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場區土方工程
(2)邊坡工程
(3)截污壩
(4)防滲系統
(5)排洪系統
(6)地下水導排系統
(7)集排氣系統
(8)滲濾液收排系統
(9)污水處理系統
(10)最終覆蓋系統
(11)生態恢復工程
(12)場區道路
5、若設置危險廢物焚燒設施,則焚燒系統應滿足哪些要求?
按《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規定,危險廢物焚燒處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1)危險廢物焚燒處置前必須進行前處理或特殊處理,達到進爐的要求,危險廢物在爐內燃燒均勻、完全;
(2)焚燒爐溫度應達到1100C以上,煙氣停留時間應在2.0秒以上,燃燒效率大于99.9%,焚毀去除率大于99.99%,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小于5%(醫院臨床廢物和含多氯聯苯廢物除外);
(3)焚燒設施必須有前處理系統、尾氣凈化系統、報警系統和應急處理裝置;
(4)危險廢物焚燒產生的殘渣、煙氣處理過程中產生的飛灰,須按危險廢物進行安全填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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